《都市快报》曾经报道: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进行实验,将炒青菜、韭菜炒蛋、红烧肉和红烧鲫鱼在冰箱里放置24小时后用微波炉加热,结果其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全部超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所规定的限量标准,其中荤菜超标更厉害。具体的数字是:经过冷藏24小时,4种菜中的亚硝酸盐“全部超过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的限量标准,其中炒青菜超标34%,韭菜炒蛋超标41%,红烧肉超标84%,红烧鲫鱼超标141%”。
这个新闻吓住了许多人。但是,它其实并不可靠。
新闻中引用的亚硝酸盐标准为“蔬菜每千克不超过4毫克,肉每千克不超过3毫克”。实际上,这个标准指的是新鲜蔬菜和肉类中的亚硝酸盐含量。这个限量的依据,是蔬菜和肉类中本来的亚硝酸盐含量一般不超过这个量;如果超过了,说明受到了污染。它跟最后直接食用的成品是否有害,并不是一回事。(www.xing528.com)
因为国家标准不规范餐饮业中的某种物质含量,所以炒好的菜也就无所谓“标准”,“超标”也就无从谈起。如果要找一个相关的国家标准来做参考的话,应该是国家有关部门对加工食品中的亚硝酸盐残留量的限定标准。餐饮食品和加工食品都是直接食用的,两者更具有可比性。在国家标准中,熟肉制品中的亚硝酸盐残留量是每千克不超过30毫克,而酱腌蔬菜中的残留标准是每千克不超过20毫克。
暂且不讨论新闻报道中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它所宣称的“严重超标”的炒青菜、韭菜炒蛋、红烧肉和红烧鲫鱼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分别为每千克5.36、5.64、5.52和7.23毫克,远低于加工食品的国家标准。也就是说,即使这些数字准确可靠,也谈不上不能吃——既然熟肉制品、酸菜、泡菜、酱菜都可以安全食用,为什么亚硝酸盐含量低得多的红烧肉、红烧鲫鱼就不能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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