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发生了一个大新闻,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宣布:火腿、培根等加工肉制品被定义为1类致癌物,而红肉也被定义为2A类致癌物。红肉是指血红素含量比较高的肉,我们经常吃的猪肉、牛肉、羊肉都属于红肉。
这下,不仅火腿、培根成了致癌物,连猪肉、牛肉、羊肉都是致癌物了。这一消息毫不意外引起了一片担忧。
其实,这种担忧和恐慌都是对致癌物和致癌等级的概念不了解而引发的。
通常所说的致癌等级,其实是世界卫生组织的致癌物分类。这个分类或者通常说的分级,依据的是某种物质增加人体患癌风险的证据的确凿程度,而不是物质致癌能力的大小。等级最高的1类致癌物,意味着有非常明确的证据表示该物质会增加人的患癌风险;2A类致癌物意味着该物质使人体患癌的可能性较高,在动物实验中发现了充分的致癌性证据,对人体有理论上的致癌性,但实验性的证据有限。
证据的确凿程度跟致癌能力的大小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这句话说起来有点拗口,让我们用法院判案来类比一下:1类致癌物相当于人证、物证俱在,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2A类致癌物则相当于有很多间接证据指向嫌疑人,他也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但我们缺乏直接的证据。对于1类,法院可以进行判决;而对于2A类,警方可以高度怀疑、继续侦破,如果找到了直接的证据,它就会升级成1类。而致癌能力的大小则相当于罪行的严重程度,比如说是杀人放火还是从超市偷了一个面包。实际上,同为1类致癌物的除了香烟、无机砷、石棉、黄曲霉毒素这些“臭名昭著”的物质以外,还有咸鱼、槟榔和太阳辐射等人们接触了几百年以上的东西。(www.xing528.com)
火腿肠、培根、香肠等加工肉制品会增加患癌的风险,其实在食品营养界早已经算是共识。也就是说,它们会增加患癌风险这件事情是可以“定罪判决”的。但是它们增加了多少风险,即它们的罪行到底有多大,是相当于杀人放火还是顺手牵羊拿了个面包,这才是我们真正关心的问题。世界卫生组织评估给出的数据是:如果每天吃50克的火腿、培根等加工肉制品,那么患大肠癌的风险会增加18%。
这里请大家注意,是患大肠癌的可能性增加18%,而不是说有18%的可能性会得大肠癌。这句话说起来也很拗口,我们把它展开细说一下。在中国人群中,每年大肠癌的平均发病率大约是万分之三,假设一个人活到80岁,他得大肠癌的可能性大概是2.4%。致癌风险增加18%的结果是得大肠癌的可能性会从2.4%升高到2.8%。完全不吃与每天都吃50克以上的差别,在于得大肠癌的可能性是2.4%还是2.8%。所以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为了避免得大肠癌的可能性从2.4%增高到2.8%,你是否愿意放弃每天享受50克火腿、培根这一类加工肉制品?这个问题,对于对这一类食品喜爱程度不同的人来说,选择一定是不同的。
实际上我们通常说的各种致癌物,情况都跟这个差不多。世界卫生组织所说的火腿、培根等加工肉制品,其中还包括了香肠、腊肉、腌肉、咸肉、风干肉等,而其他著名的致癌物还有咸鱼、蕨菜、烧烤等。
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是:这些食物到底能够吃多少?答案可能会让很多人不满意,但是我们不能不面对科学的事实——对于这些致癌物,吃得少增加的患癌风险就低,吃得多增加的患癌风险就高,并不存在一个所谓的不增加风险的安全量。如果要绝对安全,那么只能不吃了。如果能够接受一点点风险,比如说偶尔解馋吃一点,那么它增加的患癌风险跟抽烟、喝酒相比,也还是不值一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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