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三相回路的电缆芯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线与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位连接接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保护线与中性线合用同一导体时,应选用四芯电缆。
b.保护线与中性线各自独立时,宜选用五芯电缆;当满足《规范》第三节、一、(16)条的规定时,也可采用四芯电缆与另外的保护线导体组成。
2)受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位的接地与电源系统接地各自独立时,应选用四芯电缆。
(2)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单相回路的电缆芯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线与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位连接接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保护线与中性线合用同一导体时,应选用两芯电缆。
b.保护线与中性线各自独立时,宜选用三芯电缆;在满足《规范》第三节、一、(16)条规定的规定时,也可采用两芯电缆与另外的保护线导体组成。
2)受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位的接地与电源系统接地各自独立时,应选用两芯电缆。(www.xing528.com)
(3)3~35kV三相供电回路的电缆芯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电流较大的回路或电缆敷设于水下时,每回可选用3根单芯电缆。
2)除上述情况下,应选用三芯电缆;三芯电缆可选用普通统包型,也可选用3根单芯电缆绞合构造型。
(4)110kV三相供电回路,每回应选用3根单芯电缆。对于敷设于湖、海水下等场所且电缆截面不大时可选用三芯电缆。
(5)电气化铁路等高压交流单相供电回路,应选用两芯电缆或每回选用两根单芯电缆。
(6)直流供电回路的电缆芯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直流供电回路,宜选用两芯电缆,也可选用单芯电缆。
2)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宜选用单芯电缆;在湖、海等水下敷设时,也可选用同轴型两芯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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