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演播室节目制作中,人们已经充分感觉到光线的重要。光线能实现画面造型、渲染气氛、抒发情感和强调效果。可以说,演播室节目的制作是建立在“照明存在”的基础之上的。一般的照明只为满足摄像机在技术上对亮度的要求,只能起到“照亮”的作用,让观众看清楚人物的存在、五官的位置、手脚的动作,这种照明与剧情、主题、情感和造型相距甚远。光线的存在如果仅仅是让观众感知物体,它就没有任何欣赏与表现的“价值”了。而当造型、气氛、构图、渲染等作为照明肩负的任务的时候,光线的存在就进入了艺术创作的领域,并以它特有的方式同节目的主题、创作的思想、人们的感情融为一体。
强调光线的存在,有时会让观众过分地意识到照明的存在,这是不利的。做作或过于渲染的照明设计会出现喧宾夺主的现象,扰乱观众的视线,影响主体的突出与表现。形式与内容严重脱节、光线效果缺乏真实、与整个节目的要求出入太大的原因,一是对演播室照明的特点、要求、规律了解不够,二是有些节目过分依赖照明的渲染效果,在节目内容上空泛无味下功夫少,又缺少应有的处理,使演播室照明与主题和观众的视觉要求、习惯游离太远,出现了负作用。提高节目内容的质量,让观众在感受照明存在的同时接受节目的内容,节目内容与相应的用光形式紧密地融合在一起时,照明的存在带来的弊病也就消除或减弱了。如果一台节目最终给观众印象最突出的不是节目内容本身,而是照明的渲染和刺激,那么可以说这台节目并不成功。实践告诫我们,照明形式要永远同照明内容结合在一起。(www.xing528.com)
光线与节目内容结合的越紧密,光线潜移默化的作用就越明显。现代照明观念告诉我们,优秀的演播室节目中,找不见光线单独存在的影子,观众的视觉触摸的是节目的情感和创作者的思想。进入这种艺术创作的状态后,光线的形式,实际上已经变成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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