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眼的观察是最普通、最自然、最真实和最朴素的,是生活的真实写照。而摄像机镜头的观察是对人眼观察的一种选择、提炼与创造。无论是物体自然形态的再现,还是画面形象的艺术造型;无论是镜头语言的叙述,还是画面蒙太奇的组接,由于人为的摄像机镜头的参与,使形象更为真实可信,使镜头语言的叙述更有说服力。可以说,摄像机镜头的观察,更有目的性,更有选择性,更为典型,更有理性特点。例如:景别的运用是对人们视觉心理与习惯的一种总结;变焦距镜头使画面语言更为流畅和连贯;镜头富有哲理的观察,更准确、精练、信息量大。
在对人眼与摄像机了解与对比的基础上,还应引起电视创作者足够重视的是摄像机对光线亮度的基本需求和亮暗适应范围的问题。
首先,摄像机具备“记录”功能的前提,是要在镜头前有基本的照度,这种照度不能低于300勒克斯。照度在1000勒克斯至20万勒克斯之间,其记录影像效果最佳,图像质量最好。如照度低于300勒克斯,摄像机记录图像的大部分功能都会随之降低,例如景深与景深范围变小,画面清晰度减弱,色彩饱和度降低,图像信噪比下降,模拟摄像机时期,画面上有时还会出现物体拖尾(拉毛)现象。这都是人眼不会出现的问题。
关于摄像机亮暗适应范围的问题,先用人眼做一试验:在自然光照明下,用人眼观察同一视角内的明暗变化比较大的景物,其暗部亮度为1000勒克斯,亮部亮度为20万勒克斯,景物明暗亮度比为1∶200,人眼能分辨其亮暗部层次,有时人眼的明暗适应范围还可增大到1∶1000。而彩色电视摄像机的最大容纳亮度比仅有1∶30。这就是说,我们在实际创作中,要把人眼能适应的1∶1000的景物亮度比平均压缩到适合于电视接受与表现的1∶30之内,这种悬殊的比差对自然景物的色彩、层次、质感的再现来讲是一个很大的损失。从反差角度讲,要想再现和充分利用电视中1∶30的亮度比,那么在景物亮暗配置及用光照明中,景物反差控制在3∶1之内时,效果最佳。无论室内人工光照明,还是室外自然光照明,光比控制在3∶1之内,是摄像机较理想的亮暗适应范围。
高科技在迅速地发展,当今数字化的高清晰度、低照度摄像机正在逐渐地缩小它与人眼的差距。另一方面,摄像机的某些优势、长处,人眼恐怕是望尘莫及的,两者的某些差别和距离,也是无法消除和缩小的。
从人眼与摄像机的差异中,我们应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应该在实际的电视创作中,正确对待和使用眼睛,人为地消除人眼观察给电视创作带来的影响和“干扰”,在实践中逐步学会用“镜头”进行观察、思考。在观察中,要自然而然地把眼睛看到的一切同画面联系起来,并进行画面与观察,观察与画面的反复比较,逐渐缩小眼睛观察与实际画面效果的差距。要在观察、对比、积累,再观察、再对比、再积累中减少和消除人眼观察给创作带来的“误差”,建立起摄像机特有的观察与思考的模式,最终达到眼睛的观察结果就是或接近摄像机记录的结果。
★本章思考与练习题★(www.xing528.com)
1.为什么要分析和研究人眼的视觉特征?
2.为什么说视觉在人的感觉器官中是最重要的?
3.怎样看待人的眼睛?它与摄像机相比较,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4.人的眼睛与摄像机相比较,其不足是什么?为什么要认识到这种不足?
5.摄像机的“仿生”及超常功能是什么?
6.怎样学会用镜头这只“眼睛”去观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