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应用现代电子技术对不同景物的影像进行光电转换,然后把转换的电信号传送出去;电视机接收到电信号后,经过技术处理,还原为人们每天看到的电视屏幕形象。整个环节中,光起着重要的作用。电视节目制作者使用摄像机(或摄影机),把景物的影像记录在磁带上(或胶片上),完成前期的“光电转换”程序,然后把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经过特殊的技术处理送到千家万户。可见,无论出于技术要求还是艺术需要,光都是电视及视觉艺术之“源”。没有光的作用,电视将失去其存在的可能。
电视艺术是靠画面语言为主要表现手段,来叙述事件和故事、刻画人物性格和心理活动、传达作者主观情感的一门综合性艺术。画面中事件的表述、形象的塑造、性格的刻画、心理的展示,是基于光线描绘之上的。没有光线,要将文学剧本的形象思维转换成屏幕形象的直观感受,是根本做不到的。(www.xing528.com)
电视艺术同电影艺术一样,是依据光线来“作画”的,光是影视艺术的灵魂。不断地研究探索光线,是使影视艺术不断进步与发展的关键,也是提高影片或节目制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电视工作者来讲,了解、熟悉和认识光,就等于画家和雕塑家要了解、熟悉和认识手中的笔和刀一样,这是一个最起码的要求。在我们国家,随着改革开放,近十几年来电视制作业有了迅速发展,给人们的文化生活带来了多彩的变化。但也产生了一些有待于考虑和解决的问题。有人说“电视艺术在光的艺术运用上,还是一片尚未开垦的处女地”,虽“言过其实”,但也说明对电视照明到了必须加以认真对待和考虑的时候了。这是电视创作的需要,是观众现代审美情趣、欣赏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也是电视自身变革、增加竞争力的需要。不重视这个问题,势必影响整个电视制作业的发展,影响整个电视制作水平与制作质量的提高。这是一个不容忽视且亟待解决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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