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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概述

时间:2023-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提高化工生产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指导各地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改造,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文件于2009年正式发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如表6-2~表6-8所示。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概述

为提高化工生产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指导各地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改造,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文件于2009年正式发布。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共15种: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如表6-2~表6-8所示。(因篇幅所限,只列举7种工艺)

表6-2 光气及光气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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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3 电解工艺(氯碱)

表6-4 氯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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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5 硝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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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6 合成氨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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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7 裂解(裂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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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8 氟化工艺

续表(www.xing528.com)

2013年,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在第一批的基础上新增三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和偶氮化工艺。这三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控参数、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如表6-9~表6-11所示。

表6-9 新型煤化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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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0 电石生产工艺

表6-11 偶氮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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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部分典型工艺做了如下调整。

(1)涉及涂料、黏合剂、油漆等产品的常压条件生产工艺不再列入“聚合工艺”。

(2)将“异氰酸酯的制备”列入“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的典型工艺中。

(3)将“次氯酸、次氯酸钠或N-氯代丁二酰亚胺与胺反应制备N-氯化物”“氯化亚砜作为氯化剂制备氯化物”列入“氯化工艺”的典型工艺中。

(4)将“硝酸胍、硝基胍的制备”“浓硝酸、亚硝酸钠甲醇制备亚硝酸甲酯”列入“硝化工艺”的典型工艺中。

(5)将“三氟化硼的制备”列入“氟化工艺”的典型工艺中。

(6)将“克拉斯法气体脱硫”“一氧化氮、氧气和甲(乙)醇制备亚硝酸甲(乙)酯”“以双氧水或有机过氧化物为氧化剂生产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列入“氧化工艺”的典型工艺中。

(7)将“叔丁醇与双氧水制备叔丁基过氧化氢”列入“过氧化工艺”的典型工艺中。

(8)将“氯氨法生产甲基肼”列入“胺基化工艺”的典型工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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