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中的危险应对措施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三)生产单位应做事项
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以下工作:
(1)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2)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3)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4)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应急用冲洗水源;
(5)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6)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四)作业工器具检查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2)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www.xing528.com)
(3)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4)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五)作业防护用品佩戴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 2811—2019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1)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职业禁忌证依据GBZ/T 157—2009。
(2)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六)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1)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2)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七)作业应急机制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
(八)恢复设施的使用功能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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