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患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企业各项专业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以下方式进行:
①日常隐患排查;
②综合性隐患排查;
③专业性隐患排查;
④季节性隐患排查;
⑤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人员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如下:
②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③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④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www.xing528.com)
(二)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1)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 h,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 h,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②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③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④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⑤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⑥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企业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⑦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2)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①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②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④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⑤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⑥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每5年至少开展1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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