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教育就是在化工行业实施以化工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化工行业的客观规律和化工企业的特殊规章制度保障人员、财物和环境有效安全运行的教育活动。
化工安全教育是以安全第一为理念,以不同形式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措施和达到安全生产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升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0年修订版)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www.xing528.com)
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企业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思想,是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
发生伤亡事故的原因不外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种。根据我国历年职工伤亡事故分析,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70%以上,可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减少安全事故最有效的一种方法。因此,安全教育对减少伤亡事故来说,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通过安全教育,可以使广大劳动者正确地按客观规律办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认识和掌握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和伤亡事故规律,并正确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加以治理和预防,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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