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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内容分析

时间:2023-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1)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检验1次。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钢瓶检验记录与报废处理1)钢瓶检验员必须将钢瓶检验结果逐项填入“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记录”并填写检验报告交产权单位存档。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内容分析

化石油气钢瓶是钢焊接气瓶,它的定期检验与评定钢质气瓶有相同之处,由于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特殊性,所以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主要特点(部分内容与要求和钢质无缝气瓶相同,本处不再重复)如下。

(1)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

1)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检验1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钢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壁厚测定、容积测定、水压试验或残余变形率测定、瓶阀检验、气密性试验。

(2)外观初检与评定 逐个目测检查(需要专用工具)易于发现和评定的外观缺陷,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检瓶,按报废处理。

1)无任何制造标志的钢瓶。

2)有纵向焊缝或螺旋焊缝的钢瓶。

3)耳片、护罩脱落或其焊缝断裂及主焊缝出现裂纹的钢瓶。

4)因底座脱落、变形、腐蚀、破裂、磨损及其他缺陷影响直立的钢瓶。

5)底座支撑面与瓶底中心的间距小于表8-12规定尺寸的钢瓶。

8-12 底座支撑面与瓶底中心的间距 (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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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局部或全面遭受火焰或电弧(制造焊缝除外)烧伤的钢瓶。

7)磕伤、划伤或凹坑深度大于规定或腐蚀部位深度大于规定的钢瓶。

8)主焊缝上及其两边各50mm范围内凹陷深度在6mm以上或其他部位凹陷深度大于规定的钢瓶。

9)瓶体倾斜、变形或封头直边存在纵向皱褶深度大于钢瓶外径0.25%的钢瓶。

(3)残液残气回收与蒸汽吹扫

1)在保证不泄漏、不污染环境、不影响操作人员健康的前提下,采取适当密闭方法逐只回收瓶内残液和残气。

2)外观初检报废的钢瓶也必须逐只回收瓶内残液和残气,并按规定要求进行蒸汽吹扫。(www.xing528.com)

3)确认瓶内压力大气压力一致时,将瓶阀卸掉并做上记号以备装回原钢瓶。在卸瓶阀时,一般不应卸掉可拆式护置;如需要拆卸,则必须做上记号以备装回原瓶。

4)将钢瓶倒置于蒸汽吹扫装置上,利用蒸汽吹扫瓶内残气和残留物。蒸汽压力和吹扫时间按工艺参数确定,在一般情况下,蒸汽压力应大于等于0.2MPa,吹扫时间应大于等于3min。

5)用可燃气体检测器测定瓶内吹扫后的残气浓度,凡浓度高于0.4%(体积)的钢瓶必须重新进行蒸汽吹扫。

(4)外观

1)瓶体上不允许有裂纹、明火烧伤、电弧损伤和肉眼可见的容积变形等缺陷。

2)同一截面最大最小直径差不大于0.01Di(钢瓶内直径)。

3)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钢瓶应报废。

4)瓶体凹陷深度超过10mm或大于凹陷短径的1/10的钢瓶应报废。

5)深度小于6mm的凹陷内,其磕伤或划伤深度大于0.4mm及深度大于或等于6mm的凹陷内存在磕伤或划伤缺陷的钢瓶应报废。

6)瓶体上孤立的点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2/3的钢瓶应报废。

7)瓶体线腐蚀或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钢瓶应判废。

(5)重新涂敷

1)经检验合格的检后瓶,清除其表面上的灰尘、油污、锈蚀物及制造时留下的氧化皮和焊接飞溅物等杂质并在干燥的状态下进行涂敷。

2)除执行GB 7144—2016《气瓶颜色标志》和CJ/T 34—2002《液化石油气钢瓶涂覆规定》(已废止,仅参考)的规定外,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涂敷:a.“液化石油气”红色字样的高度为60~80mm的仿宋体;b.涂层应均匀喷涂两层,不得出现气泡、流痕、龟裂或剥落等缺陷;c.在涂敷钢瓶漆色的同时,必须在滚压或打印检验标志的部位喷涂检验色标。使用检验环时,应喷涂在护罩上。

(6)钢瓶检验记录与报废处理

1)钢瓶检验员必须将钢瓶检验结果逐项填入“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记录”并填写检验报告交产权单位存档。

2)报废气瓶由检验单位负责销毁,销毁方式为压扁或锯切,并按《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填写“气瓶判废通知书”通知气瓶产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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