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GB 5100—2011《钢质焊接气瓶》的规定,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主要内容有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检验准备、外观检查与评定、阀座及塞座检查、内部检查、壁厚测定、瓶阀、泄压阀及盲塞检验与装配等(部分内容与要求和钢质无缝气瓶相同,本处不再重复)。
1)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a.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b.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焊缝检查、阀座与塞座检查、内部检查、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及卸压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2)检验准备:a.逐个检查登记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登记内容包括制造国别、制造厂名称或代号、出厂编号、出厂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实际容积、实际质量、上次检验日期;b.未经质检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气瓶、制造标志不符合GB 5100—2011和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气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而又无据可查的气瓶、有关政府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c.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及使用期限超过20年的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3)外观检查与评定:
①瓶体外观检查。应逐个对气瓶进行目测检查,检查其外表面及其焊缝是否存在凹陷、凹坑、鼓包、磕伤、划伤、裂纹、夹层、皱折、腐蚀、热损伤以及焊缝缺陷。
②瓶体存在裂纹、鼓包、结疤、皱折或夹杂等缺陷的气瓶应报废。
③主体焊缝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气瓶应报废,即a.焊缝不允许咬边,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凹陷和不规则的突变;b.主体焊缝上的划伤或磕伤经修磨后,焊缝不得低于母材;c.主体焊缝热影响区的划伤或磕伤处修磨后剩余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壁厚;d.主体焊缝及其热影响区的凹陷最大深度不得大于6mm。(www.xing528.com)
④在检查中对有怀疑的部分应使用10倍放大镜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检测。
4)阀座、塞座检查:a.用目测或低倍放大镜逐个检查阀座或塞座及其螺纹有无裂纹、变形、腐蚀或其他机械损伤;b.阀座或塞座有裂纹、倾斜、塌陷的气瓶应报废;c.阀座或塞座螺纹不得有裂纹或裂纹性缺陷,但允许有轻微不影响使用的损伤,即允许不超过3圈螺纹的缺口,缺口长度不超过圆周的1/6,缺口深度不超过螺纹高的1/3。
5)壁厚测定:a.对气瓶除进行有缺陷部位的局部测厚外,还必须逐只进行定点测厚;b.测厚仪的误差应不大于±0.1mm;c.对内外表面腐蚀程度轻微的气瓶,至少在上封头、筒体和下封头3个部位上各测定1点;对腐蚀程度严重的气瓶,至少在上封头测定2点、筒体上测定4点、下封头测定两点;各测点应选于腐蚀深处;d.在上封头、筒体和下封头3个部位上,无论选定多少个测点,只要有1点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90%,则该瓶应判废。
6)容积测定:a.气瓶必须逐只进行容积测定;b.容积测定用的衡器应保持准确,其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值的1.5~3.0倍;c.容积测定采用水容积法进行测定;d.现容积小于标准规定值的气瓶应报废。
7)瓶阀、泄压阀及盲塞检验与装配:a.应逐个对瓶阀和泄压阀进行解体检验、清洗和更换损伤的零部件,保证开闭自如、不泄漏;对弹簧式泄压阀应校验其启闭压力及排放量;b.阀体及其零部件不得有严重变形,螺纹不得有严重损伤;c.更换瓶阀、泄压阀及盲塞或密封材料时,必须根据盛装介质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瓶阀或材料。在装配瓶阀、泄压阀之前,必须对瓶阀、泄压阀的气密性进行试验;d.瓶阀、泄压阀及盲塞应装配牢固并应保证其与阀座或塞座连接的有效螺纹圈数和密封性能,其外露螺纹数不得少于1~2圈。
8)对水压试验,内部干燥,气密性试验等要求和内容同钢质无缝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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