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气瓶必须逐个进行质量与容积测定。2)质量与容积测定用的衡器应保持准确,其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值的1.5~3.0倍。3)气瓶现质量与制造标志质量的差值大于5%时,应测定瓶壁最小壁厚。除点腐蚀外,最小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气瓶应报废。表8-5 不同水温下每公斤水的体积
答:对钢质无缝气瓶的质量与容积测定方法和要求如下。
1)气瓶必须逐个进行质量与容积测定。
2)质量与容积测定用的衡器应保持准确,其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值的1.5~3.0倍。衡器的检定周期按每天规定执行。
3)气瓶现质量与制造标志质量的差值大于5%时,应测定瓶壁最小壁厚。除点腐蚀外,最小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气瓶应报废。
4)对质量测定合格的气瓶,采用水容积测定的方法测定现容积。(www.xing528.com)
5)现容积值小于制造标志容积值的盛装高压或低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容积测定记录将原制造标志容积值改为现容积值。现容积值大于制造标志容积值10%的气瓶应报废。
6)钢质无缝气瓶水容积测定方法。气瓶水容积测定必须在清除瓶内锈蚀物和沾染物之后进行,以免造成误差,其测定方法如下:a.向设于检验室内的试验用水槽中注入洁净的淡水,并敞口静置一昼夜;b.将质量测定合格的气瓶直立于检验室内地坪上,向瓶内注满引自试验用水槽的清水,静置8h(一般应第1天注水,第2天测定容积),其间应断续的用木槌自下而上轻敲瓶壁数次并将瓶内每次下降的水补满,直至瓶口水面不再下降为止;c.确认瓶内气泡排除、瓶口液面不再下降时,将气瓶移至称重衡器上称出瓶与水的总质量;d.以“瓶水总重”减去该瓶实测的质量(空瓶质量)得出瓶内容纳的水重,再乘以称重时瓶内水温下每公斤水的体积数,即得出气瓶的现容积值。每个温度下的体积数见表8-5。
表8-5 不同水温下每公斤水的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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