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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的运输、贮存、经销和使用规定简述

时间:2023-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答:为确保气瓶安全使用,在TSG 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对气瓶的运输、贮存、经销和使用等方面做了如下具体规定。2)根据本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严禁运输距离超过50km。5)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7)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11)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气瓶的运输、贮存、经销和使用规定简述

答:为确保气瓶安全使用,在TSG 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对气瓶的运输、贮存、经销和使用等方面做了如下具体规定。

(1)加强对运输、贮存、经销和使用气瓶的安全管理

1)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2)根据本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2)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配带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5)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驾驶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严禁运输距离超过50km。

(3)贮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贮存,气瓶仓库应符合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www.xing528.com)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贮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应整齐,配带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4)使用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3)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线源。

5)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6)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7)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质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9)液化石油气瓶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5)气瓶事故处理规定 气瓶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必须按照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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