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某省市对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具体划分如下:
1.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
将新压力容器划分为1级、2级、3级3个等级,在用压力容器划分为2级、3级、4级、5级,每个等级划分原则如下。
(1)1级 压力容器出厂技术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2)2级
1)新压力容器。出厂技术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但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且难以纠正的缺陷,出厂时已取得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和使用单位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2)在用压力容器。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设计、制造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根据检验报告,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且不易修复的一般性缺陷;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3)3级
1)新压力容器。出厂技术资料基本齐全;主体材料、强度、结构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但制造时存在的某些不符合法规和标准的问题或缺陷,出厂时已取得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和使用单位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2)在用压力容器。技术资料不够齐全;主体材料、强度、结构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造时存在的某些不符合法规和标准的问题或缺陷,焊缝存在超标的体积性缺陷,根据检验报告,未发现缺陷发展或扩大;其检验报告确定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4)4级 主体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材料不明,或虽属选用正确,但已有老化倾向;主体结构有较严重的不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缺陷,强度经校核尚能满足要求;焊接质量存在线性缺陷;根据检验报告,未发现缺陷由于使用因素而发展或扩大;使用过程中产生了腐蚀、磨损、损伤、变形等缺陷,其检验报告确定为不能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或在正常的检验周期内安全使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和处理,提高安全状况等级,否则只能在限定的条件下短期监控使用。
(5)5级 无制造许可证的企业或无法证明原制造单位具备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制造的压力容器;缺陷严重、无法修复或难于修复、无返修价值或修复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压力容器;应予以判废,不得继续作承压设备使用。
安全状况等级中所述缺陷,是制造该压力容器最终存在的状况,如缺陷已消除,则以消除后的状态,确定该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
技术资料不全的,按有关规定由原制造单位或检验单位经过检验验证后引领技术资料,并能在检验报告中做出结论的,则可按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对待。无法确定原制造单位具备制造资格的,不得通过检验验证补充技术资料。
安全状况等级中所述问题与缺陷,只要确认其具备最严重之一者,既可按其性质确定该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
2.评定级别
安全状况等级根据压力容器的检验结果综合评定,以其中项目等级最低者,作为评定级别。需要维修改造的压力容器,按维修改造后的复检结果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经过检验,安全附件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1)如果材质清楚,强度校核合格,经过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检验员认为可以安全使用的不影响定级;如果使用中产生缺陷,并且确认是用材不当所致,可以定为4级或者5级。(www.xing528.com)
2)对于经过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并且按Q235强度校核合格的,在常温下工作的一般压力容器,可以定为3级或者4级;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定为5级。
3)如果发现明显的应力腐蚀、晶间腐蚀、表面脱碳、渗碳、石墨化、蠕变、氢损伤等材质劣化倾向并且已产生不可修复的缺陷或者损伤时,根据材质劣化程度,定为4级或者5级,如果缺陷可以修复并且能够确保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3级。
4)封头主要参数不符合制造标准,但经过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如果有缺陷,可以根据相应的条款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5)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如果采用单面焊对接结构,而且存在未焊透时,罐车定为5级,其他压力容器,可以根据未焊透情况按规定定级;如果采用搭接结构,可以定为4级或者5级。
不等厚度板(锻件)对接接头,未按规定进行削薄(或者堆焊)处理的,经过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可以定为3级,否则定为4级或者5级。
6)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如果有裂纹,应当打磨消除,打磨后形成的凹坑在允许范围内不需补焊的,不影响定级;否则,可以补焊或者进行应力分析,经过补焊合格或者应力分析结果表明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
7)有腐蚀的压力容器,按照本条划分安全状况等级。
①分散的点腐蚀,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不影响定级:a.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扣除腐蚀余量)的1/3;b.在任意200mm直径的范围内,点腐蚀的面积之和不超过4500mm2,或者沿任一直径点腐蚀长度之和不超过50mm。
②均匀腐蚀,如果按剩余壁厚(实测壁厚最小值减去至下次检验期的腐蚀量)强度校核合格的,不影响定级;经过补焊合格的,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
8)错边量和棱角度超出相应的制造标准,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a.错边量和棱角度尺寸在表6-11范围内,压力容器不承受疲劳载荷并且该部位不存在裂纹、未熔合、未焊透等严重缺陷的,可以定为3级或者4级;b.错边量和棱角度在表6-11范围内,但该部位伴有未熔合、未焊透等严重缺陷时,应当通过应力分析,确定能否继续使用。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能安全使用的定为4级。
表6-11 错边量和棱角度尺寸范围 (单位:mm)
注:测量棱角度所用样板按相应制造标准的要求选取。
9)有夹层的,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a.与自由表面平行的夹层,不影响定级;b.与自由表面夹角小于10°的夹层,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c.与自由表面夹角大于或者等于10°的夹层,检验人员可以采用其他检测或者分析方法综合判定,确认夹层不影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3级,否则定为4级或者5级。
10)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鼓包,应当查明原因,判断其稳定状况,如果能查清鼓包的起因并且确定其不再扩展,而且不影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3级;无法查清起因时,或者虽查明原因但仍会继续扩展的,定为4级或者5级。
11)属于压力容器本身原因,导致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可以定为5级。
12)需进行缺陷安全评定的大型关键性压力容器,不按本规定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应当根据安全评定的结果确定其安全状况等级。安全评定的程序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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