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从风险的角度考虑,装备安全性遵从以下设计原则。
1.消除危险
在安全性工程中,首先应尽量采取可行的措施将危险消除,可以从系统结构设计、安全性设计技术及使用特性设计等方面采取措施。所采取的安全性措施必须与工程周期、费用和技术水平等工程约束权衡,并满足用户的安全性要求。
2.减轻危险影响
如果某危险或相关的危险模式不能被彻底消除,那么要尽量减轻这些危险带来的可能事故影响。可通过选择设计方案、降低发生概率和采取保护措施等将其减少到订购方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3.控制危险(www.xing528.com)
对于不能消除的危险,除了通过设计措施减轻危险影响外,还需要对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残余的危险进行控制。这些控制措施在系统设计阶段就应纳入安全性工程。
控制危险的措施及优先次序如下:
(1)采用安全装置。若不能通过设计消除已判定的危险或不能通过设计方案的选择满足订购方的要求,则应采用永久性的、自动的安全装置或其他安全装置,使风险降低到订购方可接受的水平。
(2)采用报警装置。若设计和安全装置都不能有效地消除已判定的危险或满足订购方的要求,则应采用报警装置来检测危险状况,并向有关人员发出适当的报警信号。报警信号应明显,以尽量减少人员对信号作出错误反应的可能性,并应在同类系统内标准化。
(3)制定专用规程和进行培训。若通过设计方案的选择不能消除危险,或采用安全装置和报警装置也不能满足订购方的要求,则应制定专用的安全规程、应急预案等,并进行培训。对于Ⅰ级和Ⅱ级危险决不能仅使用报警装置、注意事项或其他形式的提醒作为唯一降低风险的方法。专用的规程包括个人防护装置的使用方法。对于关键的工作,必要时应要求考核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序,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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