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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计量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时间:2023-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电能计量一般规定:电能计量装置应满足发电、供电用电的准确计量的要求以作为考核电力系统技术经济指标和实现贸易结算的计量依据。单相电力用户计费用的电能计量装置。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的有功、无功电能表。当发电厂和变电站装设有远动遥测、计算机监测(控)时,电能计量、计算机、远动遥测三者宜共用一套电能表。

电能计量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电能计量一般规定:

(1)电能计量装置应满足发电、供电用电的准确计量的要求以作为考核电力系统技术经济指标和实现贸易结算的计量依据。

(2)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和计量电能的多少分为五类:

1)Ⅰ类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5000M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M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电机、发电/电动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2)Ⅱ类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0M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MVA及以上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电动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3)Ⅲ类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MWh及以上或负荷容量为315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下发电机的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用于承包考核的计量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有功电量平衡、无功补偿装置的电能计量装置。

4)Ⅳ类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的电能计量装置。

5)Ⅴ类计量装置。单相电力用户计费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3)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度最低要求见表N-1。

表N-1 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度最低要求

注:0.2S级、0.5S级指特殊用途的电流互感器,适用于负荷电流小,变化范围大(1%~120%)的计量回路。(www.xing528.com)

(4)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感应式或电子电能表。为方便电能表试验和检修,电能表的电流、电压回路可装设电流、电压专用试验接线盒

(5)对执行峰谷电价或考核峰谷电量的计量点,应装设复费率电能表;对执行峰谷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的计量点,应装设相应的电能表;对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计量点,应装设最大需量电能表。

(6)对于双向送、受电的回路,应分别计量送、受的有功电能和无功电流,感应式电能表应带有逆止机构。

(7)对有可能进相和滞相运行的回路,应分别计量进相、滞相的无功电能,感应式电能表应带有逆止机构。

(8)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的有功、无功电能表。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的有功、无功电能表。

(9)为提高低负荷时的计量准确性,应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对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低于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对S级为20%),额定最大电流为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

(10)当发电厂和变电站装设有远动遥测、计算机监测(控)时,电能计量、计算机、远动遥测三者宜共用一套电能表。电能表应具有脉冲输出或数据输出,或者同时具有两种输出的功能。脉冲输出参数和数据通信口输出的物理特性及通信规约,应满足计算机和远动遥测的要求。

(11)当电能计量电能表不能满足关口电能计量系统的要求时,应单独装设关口电能表,并设置专用的电能关口计量装置屏。

(12)发电电能关口计量点和系统电能关口计量点当采用电子型电能表时,宜装设两套准确度等级相同的主、副电能表,且电压器出合宜装设电压失压计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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