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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变电站防火防爆与报警系统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地下变电站中电缆隧道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电缆头连接处、主控制室与电缆夹层之间,均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或分隔措施。地下变电站的油浸变压器,宜采用固定式灭火系统,采用水喷雾或气体等灭火系统。地下变电站及其油浸变压器与电缆夹层、电缆竖井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附录U表U-3的规定,其保护对象为二级,其系统形式为区域报警系统。

地下变电站防火防爆与报警系统优化方案

地下变电站消防要满足下列规定:

(1)地下变电站的变压器应设置能储存最大一台变压器油量的事故储油池。当采用水喷雾消防时,事故油池容量应考虑容纳最大一台主变压器的事故排油量以及消防水量。

(2)地下变电站电缆夹层宜采用C类或C类以上的阻燃电缆。

地下变电站中电缆隧道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电缆头连接处、主控制室与电缆夹层之间,均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或分隔措施。

(3)地下变电站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大1.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4)地下变电站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小于2个。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地上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分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5)地下变电站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6)设有消防给水的地下变电站,必须设置消防排水设施。消防排水、电梯井排水可与生产、生活排水统一设计。变压器、油系统等设施的消防排水,除应按消防量设计外,应采取油水分隔措施。

(7)地下变电站的油浸变压器,宜采用固定式灭火系统,采用水喷雾或气体等灭火系统。干式变压器可不设置固定灭火系统。地下变电站及其油浸变压器与电缆夹层、电缆竖井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附录U表U-3的规定,其保护对象为二级,其系统形式为区域报警系统。(www.xing528.com)

(8)当室内消防用水总量大于10L/s时,地下变电站外应设置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应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

(9)地下变电站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采暖区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

2)电气配电装置室应设置机械排烟装置,其他房间的排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3)当火灾发生时,送、排风系统及空调系统应能自动停止运行。当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时,穿过防护区的通风或空调风道上的防火阀应能立即自动关闭。

(10)地下变电站的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变压器室、继电器室、消防水泵房、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

(11)地下变电站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设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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