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用电有关要求见表22-1。
表22-1 厂用电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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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厂用备用电源按下述要求引接及设置:
(1)接有Ⅰ类负荷的高低压明(暗)备用动力中心的厂用母线应设置备用电源。当采用明(专用)备用方式时,应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当采用暗(互为)备用方式时,宜采用手动切换。
接有Ⅱ类负荷的厂用母线,应设置手动切换的备用电源;只有Ⅲ类负荷的厂用母线,可不设置备用电源。
(2)全厂应设置可靠的高压厂用备用或起动/备用电源。(www.xing528.com)
(3)高压厂用备用(起动/备用)变压器(电抗器)的设置条件如下:
1)100MW及以下的机组,高压厂用工作变(电抗器)的数量在6台(组)及以上时,可设置第二台(组)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电抗器)。
2)100~125MW的机组采用单元接线时,高压厂用变压器在5台及以上,可增设第2台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
3)200~300MW机组,每两台机组可设1台(组)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
4)600MW机组,当发电机出口不装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时,每两台机组应设1台或2台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当装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时,4台及以下机组可设1台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其容量可为1台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容量的60%~100%,全厂有同容量5台及以上机组时,可再设置1台不接线的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作为备品。
当公用负荷由两台具有部分互为备用功能的高压厂用起动/备用变压器供电时,每台高压厂用起动/备用变压器高压侧应装设1台断路器;当公用负荷由两台机组配置的2台高压厂用起动/备用变压器供电,并由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作为其备用电源或公用负荷由高压厂用工作变供电时,两者高压侧可共用1台断路器,但分别装设隔离开关。
1台高压厂用起动/备用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应由1回(个)线路(电源)供电;2台及以上高压厂用起动/备用变压器高压侧电源应由2回(个)线路(电源)供电。
(4)当低压厂用备用电源采用明(专用)备用变压器时,125MW及以下机组,低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数量在8台及以上时,可增设第2台低压厂用备用变压器;200MW机组,每2台机组可合用1台低压厂用备用变压器;300MW及以上的机组,每台机组宜设1台低压厂用备用变压器。
当低压厂用变采用暗(互为)备用时,互为备用的负荷应分别由两台变压器供电,两台变压器之间不宜装设自动投入装置。远离主厂房的Ⅱ类负荷,宜采用邻近的两台变压器互为备用方式。互为备用的低压厂用变压器不再设专用备用变压器。
(5)高压厂用备用/起动电源,可采用下列引接方式:
1)无发电机电压母线时,由高压母线中电源可靠的最低一级电压母线或由联络变压器的第三(低压)绕组引接,并保证在全厂停电的情况下,能从外部电力系统取得足够的电源(包括三绕组变压器的中压侧从高压侧取得电源)。
2)当有发电机电压母线时,由该母线引接1个备用电源。
3)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可由外部电网引接专用线路供电。
4)全厂需要2个以上高压厂用备用或起动电源时,应引自两个相对独立的电源。
5)从220kV及以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引接的高压厂用或起动/备用变压器,其中性点的接地线上不应装设隔离开关。
(6)低压厂用备用变压器不宜与需要由其自动投入的低压厂用工作变压器接在同一高压母线段上。
(7)厂用变压器接线组别的选择应使厂用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的相位一致,使厂用电源的切换可采用并联电源的方式,低压厂用变压器宜采用“Dyn”接线。
(8)全厂只有1个高压或低压厂用备用或起动电源时,与各厂用母线段的连接方式如下:
1)宜采用分组支接的方式,每组支接的母线段可为2~4段。
2)在备用或起动/备用变压器的低压侧的总出口处宜装设隔离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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