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kV及以上的配电装置一般将避雷针装在配电装置的架构或房顶上,但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宜装设独立避雷针。否则,应通过验算,采取降低接地电阻或加强绝缘等措施。
66kV配电装置,允许将避雷针装在配电装置的架构或房顶上,但在土壤电阻率大于500Ω·m的地区,宜装设独立避雷针。
35kV及以下高压配电装置架构或房顶不宜装设避雷针。
2)除水力发电厂外,在变压器门型架构上和在离变压器主接地线小于15m的配电装置的架构上,当土壤电阻率大350Ω·m时,不允许装设避雷针、避雷线;如不大于350Ω·m,则应根据方案比较确有经济效应,经过计算采取相应的防止反击措施,并至少遵守下列规定,方可在变压器门型架构上装设避雷针、避雷线:
① 装在变压器门至架构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连接,并应沿不同方向引出3~4根放射形水平接地体,在每根水平接地体上离避雷针架构3~5m处装设1根垂直接地体。
② 直接在3~35kV变压器的所有绕组出线上或在离变压器电气距离不大于5m条件下装设阀式避雷器。
高压侧电压35kV变电所,在变压器门型架构上装设避雷针时,变电所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不包括架构基础的接地电阻)。(www.xing528.com)
3)对于水电厂,变压器门型架构上,不宜装设避雷针、避雷线。
4)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可将线路的避雷线引接到出线门型架构上,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应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35kV、66kV配电装置,在土壤电阻率不大于500Ω·m的地区,允许将线路的避雷线引接到出线门型架构上,但应装设集中接地装置。在土壤电阻率大于500Ω·m的地区,避雷线应架设到线路终端杆塔为止,从此终端杆塔到配电装置的一档线路的保护,可采用独立避雷针,也可在线路终端杆塔上装设避雷针。
5)装在构架上避雷针应与接地网相连,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装设在架构(不包括变压器门型架构)上的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变压器接地线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之间,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25m。
6)火力发电厂烟囱附近的引风机及其电动机的机壳应与主接地网相连,并应装设集中接地装置,该接地装置宜与烟囱的接地装置分开。如不能分开,引风机的电源线应采用带金属外皮的电缆,电缆的金属外皮应与接地装置相连。机械通风冷却塔上电动机的电源线、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架构上照明灯电源线,均需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外皮或金属管埋地长度在10m以上,才允许与35kV及以下配电装置的接地网及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严禁在装有避雷针、避雷线的构筑物上架设来采取保护措施的通信线、广播线和低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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