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接头设置原则
在高压绕组或中压绕组上,而不是在低压绕组上;尽量在星形联结绕组上,而不是在三角形联结的绕组上(如变压器为Dyn联结时,可在D联结绕组上设分接头);在网络电压变化最大的绕组上。
(2)调压方式的选用原则
1)无调压变压器一般用于发电机升高变压器和电压变化较小且另有其他调压手段的场所。
2)无励磁调压变压器一般用于电压及频率波动范围较小的场所。
3)有载调压变压器一般用于电压波动范围较大,且电压变化频繁的场所。
4)在满足运行要求的前提下,能用无调压的尽量不用无励磁调压;能用无励磁调压的尽量不用有载调压;无励磁分接开关应尽量减少分接数目,可根据电压变动范围只设最大、最小和额定分接。
5)自耦变压器采用公共绕组调压时,应验算第三绕组电压波动不超过允许值。在调压范围大、第三绕组电压不允许波动范围大时,推荐使用中压侧线端调压。对于特高电压变压器可以采用低压补偿方式,补偿低压绕组电压。
6)并联运行时,调压绕组分接头区域及调压方式应相同。
7)发电机升高变压器,一般可选用无励磁调压型。330kV、500kV级升高变压器,经调压计算论证可行时,可采用不设分接头的变压器。
8)220kV及以上的降压变压器,仅在电网电压可能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采用有载调压方式,一般不宜采用。当电力系统运行确有需要时,在降压变电站可装设单独的调压变压器或串联变压器。
330kV、500kV级降压变压器宜选用无磁励调压型,经调压计算论证确有必要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选用有载调压。(www.xing528.com)
9)110kV及以下的变压器,宜考虑至少有一级电压的变压器采用有载调压方式。
10)接于出力变化大的发电厂的主变压器,或接于时而为送端、时而为受端母线上的发电厂联络变压器,一般采用有载调压方式。
发电厂的联络变压器,经调压计算论证有必要时,可选用有载调压型。
11)直接向10kV配电网供电的降压变压器,应选用有载调压型。经调压计算,仅此一级调压尚不能满足电压控制的要求时,可在其电源侧各级降压变压器中,再采用一级有载调压型变压器。
12)电力用户对电压质量的要求高于电压允许偏差值(见SD 325—1989第4条)时,该用户的受电变压器应选用有载调压型。
(3)调压范围
对无励磁调压,调压范围为±5%、+50%、-50%。
对有载调压,调压范围如下:
1)电压等级为6kV、10kV级变压器,±4×2.5%,且在保证分接范围不变的情况下,正负分接档位可以改变,如+3-5×2.5%。
2)电压等级为35kV级变压器,±3×2.5%,且在保证分接范围不变的情况下,正负分接档位可以改变,如+2-4×2.5%。
3)电压等级为66~500kV级变压器,±8×1.25%,且对于66~220kV级变压器,正、负分接档位可以改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