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章中,我详细介绍了雅龙·拉尼尔所提倡的引入小额酬劳的设想。我认为,我们对于数字技术集成包的漫无头绪将使这一设想难以实现。如今的科技公司从各种行为方式中获利,而在数字革命到来之前,这些行为方式根本就无利可图。当蜚比(Fitbit)公司让你从两个无伤大雅的选项——“我觉得这篇文章有用”和“我觉得这篇文章没用”——当中任选其一时,你要意识到,这种做法与一位人类电话销售员问你“您那边天气如何?”的寒暄是截然不同的。这句寒暄是出于对新西兰惠灵顿的天气的好奇,虽然这种好奇转瞬即逝。但蜚比公司的选择题则完全与好奇心无关。蜚比公司是在收集数据。对人类电话销售员的寒暄充耳不闻是没有礼貌的表现,但是,无视蜚比公司的问询则是合情合理的。蜚比公司想要利用你的回答制造出更适合你的商品。但是,蜚比公司认为你应该按这些改良所具有的市场价值支付相应的费用。科技巨擘利用人们会条件反射地给出它们所询问信息的天性来牟取巨额利润。如果你愿意回答,那就回答吧。但是,正如我们在觉得不需要时就会倾向于将自动售油公司免费赠送的汽油返还给它们一样,当我们将自己的“数据尾气”排放给科技公司时,我们很难意识到自己为科技公司所贡献的经济价值。拉尼尔认为,我们应该对网络进行重新设计,以满足推行全民小额酬劳系统的需要。但是,我们首先需要改变自己——抑制自己对允许我们在数字田地中耕耘的“数字地主”怀有的感激之情。当我们从个体角度进行考量时,小额酬劳只是零头,但这些钱可以积累。我们可以将脸书的“任意物品10亿倍”原理化为己用,积少成多。“任意物品1000倍”或许就足以用于支付房租。如果我们将线上贡献视为开源的手段之一,我们就会有动力提升线上贡献的质量。我们可以努力尝试调整自身的心理与情感,以便更加适应数字技术集成包的发展。
密切关注数字技术集成包的发展能够让我们将那些内部阴谋论者的注意力从各种登月阴谋论中引开,转而聚焦于科技公司为使我们与属于我们的数据分离所使用的手腕。在科技公司提供的服务中,存在着对用户很不友好的格式条款,对于这一点,已经有不少人在大书特书了。为什么在明明知道大多数人根本就没有读过相关条款的情况下,科技公司仍一再地让我们确认,为了获得他们所提供的服务,我们已经将这些条款阅读完毕了呢?这些文字所构成的屏障在向所有对苹果所提供的服务感兴趣的人挥手致意,而这些文字的设计初衷并不是要让客户阅读并理解的。这些令人不明就里的法律术语来自一家以信息提供方式对用户极为友好而著称的公司。当医生想从患者那里获得对于某些医疗程序的认可时,他们会力图让患者明白签署同意书所产生的后果,也会竭力让患者知晓治疗的成功率以及万一治疗失败可能会出现的后果。他们可能不会给患者看用密密麻麻的小号字体印刷出来的文件,然后要求患者在虚线处签名或是按下手印,表示“我同意”文件中的条款。想象一下,如果苹果公司能把帮助客户顺利找到适合自身音乐的聪明才智也用于帮助客户理解所有的合同条款上,这又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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