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中,常用年调水量占引水坝址断面多年平均径流量比率(简称调水比例)表述调水量占调水断面径流的程度。但有人将这种表述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不得超过40%的说法混为一谈,造成认识上的误解。
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水规模,是在首先满足调水河流的生态环境的用水,留足调出区生活生产用水,统筹考虑受水区用水需求的基础上,采用长系列径流过程多年调节,本着丰水期多调,枯水期少调;保证生态基流,满足生态保护目标及对象用水,保障生态安全;均匀调水等原则进行调度运行,经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的。用调水枢纽断面年调水量占引水多年平均径流量比例表述调水量占调水断面径流的大小。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调水比例和有关说法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一个是河流某个断面调水量和径流量的比值,一个是全流域用水量占水资源总量的比率;一个是反映调水量占调水断面径流的程度,是有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限制指标;一个包含径流丰枯变化的长系列过程,一个反映的是多年平均虚拟的情况。因此,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根据古今中外调水工程的资料分析,国际上尚无公认、统一的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水比例标准,已建的调水工程调水比例均是结合不同河流的具体情况确定的。如公认的和生态环境关系最为和谐的都江堰工程,其在“治水三字经”中提出“分四六,平潦旱”,既在岷江枯水期,内江(即引水渠)进水量约6成,外江进水量约4成,以保障灌区冬春枯水期农田用水及人民生活用水;在丰水期,内江进水量约4成,外江进水量约6成,以防治夏秋洪水和内涝,保障人民的生活生产,避免粮食和财产损失。可见古都江堰还是以人为本,无论是丰枯水期,以保障人民的利益为先。通过历代的扩建,如今的都江堰引水量达110亿m3,而渠首处岷江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149.3亿m3,都江堰调水量占渠首处径流量的74%左右。从国内外调水工程来看,调水比例超过40%的工程也比比皆是,见表1。(www.xing528.com)
表1 国内外调水比例超过40%的部分已建调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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