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说法后来被演绎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但不同的使用者对其有不同的解读。而另一搜索引擎搜狗百科却显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指流域或区域用水量占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比率,国际上一般认为,一条河流的合理开发限度为40%。”在有关中文文献中,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相类似的概念更是多种多样,应用较为混乱。
国内最早的“河流水资源的利用不宜超过40%”的说法,是指社会总用水量不宜超过河流的40%。其理由是:在一般情况下社会用水大约有70%最终会转变成污水,重新排入河流系统。因此,一旦某河流水资源的利用率超过40%,那么就大约有28%的污水排入河流,与原来的60%未使用过的河水相融合。因此,河流水资源的使用率一旦超过了40%,人们就会认为已经对河流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影响、破坏了河流的生态环境。
该说法后来被演绎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但不同的使用者对其有不同的解读。百度百科显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指流域或区域用水量占水资源总量的比率,体现的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国际上一般认为,对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不能超过其水资源量的40%”。而另一搜索引擎搜狗百科却显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指流域或区域用水量占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比率,国际上一般认为,一条河流的合理开发限度为40%。”在有关中文文献中,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相类似的概念更是多种多样,应用较为混乱。比如,有的使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有的使用“地表水开发利用程度”,还有的使用“水资源开发率”“水资源利用率”及“水资源可开发利用率”,有的还等同为“调水比例”。到底如何区分这些概念,确实从很多文献中很难辨别出来,有时好像有些区别,有时好像又非常接近。(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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