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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经费来源渠道?

时间:2023-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两部制水价及其构成结构,落实基本水费以及未缴计量水费的收缴与分配。江苏省既是水源地,又是受水区,江苏省境内的水价结算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一特点,由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与政府部门自行结算。

如何完善经费来源渠道?

4.3.1 落实并完善现有水价政策

解决经费渠道来源问题,首先是落实现有水价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两部制水价及其构成结构,落实基本水费以及未缴计量水费的收缴与分配。其次是进一步完善现有水价政策。江苏省既是水源地,又是受水区,江苏省境内的水价结算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一特点,由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与政府部门自行结算。另外,要将市场与政府调控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南水北调的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考虑由中央、省、地方共同承担基本水费,或减免部分工程建设贷款的方式,积极探索水价政策优化的可能性,在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维护的同时,更能够解决高水价限制工程水生态效益发挥的问题。

4.3.2 促进水生态补偿机制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目标任务。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制度保障。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合理补偿,是明确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的权利义务,使生态保护经济外部性内部化的公共制度安排,对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www.xing528.com)

在流域和水源地生态补偿方面,江苏省安排专项资金,对“五河一湖”(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和鄱阳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进行生态补偿,补偿资金的20%按保护区面积分配,80%按出境水质分配,出境水质劣于Ⅱ类标准时取消该补偿资金。江苏省在太湖流域,湖北省在汉江流域,福建省在闽江流域分别开展了流域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超标时由上游给予下游补偿,断面水质指标值优于控制指标时由下游给予上游补偿。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亦可参考上述方法,由东线沿线涉及省份共同安排专项资金,出省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时由水源地省份享受补偿,出省水质未达到Ⅲ类标准时由受水区省份享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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