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两部制水价,南四湖以南各口门供水综合水价为0.36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0.16元/m3,计量水价为0.20元/m3。由于江苏省农业耗水超过总供水量的七成,按照南水北调现行水价对农民征收水费将会大大增加农民负担。
3.3.1 现有水价政策尚未落实
江苏南水北调新建工程实行“企业化管理,准市场运营”,企业收入依赖于水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供水价格政策,东线一期主体工程实行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组成的两部制水价,现有的水价政策并不考虑企业利润。受到管理体制不明确、供水合同未签订、工程仍定性为建设期等因素影响,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尚未收到基本水费,另外由于实际调水量达不到规划水量,以及扣除水价政策未考虑的管理费、税费等因素,收到的计量水费实际仅够支付电费,满足不了还本付息和工程正常运行维护的需求,更难以给工程管理单位本身带来经济效益。
3.3.2 农业和生态用水水价过高(www.xing528.com)
水资源作为准公共产品,应当具有一定公益特性。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两部制水价,南四湖以南各口门供水综合水价为0.36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0.16元/m3,计量水价为0.20元/m3。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发布的《江苏省水资源公报》,2012年农田灌溉、工业、居民生活分别占江苏省用水消耗总量的72.9%、5.1%和4.9%,其中农业水资源费暂免征收,工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的水资源费为0.2元/m3。由于江苏省农业耗水超过总供水量的七成,按照南水北调现行水价对农民征收水费将会大大增加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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