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好每年的世界水日宣传活动的同时,胶东调水系统把《条例》的宣传制度化,不断营造舆论氛围,让宣传为执法铺路。《条例》颁布实施后,胶东调水系统的执法机构立即行动起来,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博兴水政执法中队走村庄、进学校、赶大集,利用宣传车、高音喇叭、宣传册等进行《条例》的宣传。东营水政执法大队、昌邑水政执法中队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与当地水利、国土和公安等部门联合宣传《条例》。寿光和寒亭执法中队主动与当地政法委员会联系,邀请了林业、农业、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到本单位召开座谈会,采取集中宣讲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胶州中队在人流、车流比较集中的重点工程地段设立4块高品质条例宣传栏。不少单位充分依靠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条例》宣传活动,《博兴报》《金胶州》《烟台晚报》等报刊先后对《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效果十分理想。据统计,全系统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出动宣传人员1000多人次,开展咨询690余次,制作宣传标语70多条。通过这些形式的水法制宣传,工程沿线的《条例》法规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通过张贴宣传画、布告、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让工程沿线的群众逐步了解《条例》的内容,自觉遵守各项条款规定。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一方面可以使违法分子明白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从而对法律威严产生畏惧心理,减少执法时阻挠公务的行为,一部分违法分子还可能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减少执法成本;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水法制观念,并敢于揭发检举他人的违法行为,为依法管水送水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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