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运行注意事项
(1)电容器室内冷却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如无规定,一般不得超过40℃。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有机械通风装置。为监视室内空气温度,则在室内最热区内设置温度计。电容器外壳允许最高温度必须控制在下列数值以内:
国产矿物油浸渍的为60℃;
国产氯化联苯浸渍的为80℃;
进口氯化联苯浸渍的为50~60℃。
(2)电容器允许在不超过1.05倍额定电压下和1.30倍额定电流下长期运行,但在1.10倍额定电压下允许短时运行,每昼夜运行总时数不超过6h。
(3)电容器必须设置短路保护装置,若用熔断器保护时,应每台单设熔断器,其熔丝额定电流一般取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2~2.5倍。如分组装设,每组不宜超过4台,熔丝额定电流一般取每组总台数和电流的1.3~1.8倍。若电容器组采用油断路器保护控制时,其动作电流不应大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5倍。
(4)运行中禁止电容器或电容器组在带电荷的情况下再次合闸充电。电容器或电容器组刚停止运行后,至少放电3min,方可再次合闸送电。电容器和电容器组须设置自动放电装置。
(5)变电所断电后,应将母线的电容器组从电网中切除并及时放电。恢复供电后,应根据母线电压和功率因数投入电容器组。一般变电所应设置电容器自动投切装置,投切装置应有保护装置及自动放电装置。
(6)电容器的投切应根据电压、温度、功率因数来决定,为了防止投入或切除运行时产生的过电压,应使用无重合可能的断路器,并尽量减少对电容器组的操作。
(7)安装检修或试验中搬运电容器时,严禁搬动电容器的瓷绝缘套管,运行中的联结,也不得使其受力。
(8)电容器外壳膨胀、漏油严重或有异常响动应停止运行,以防爆炸。三相电流出现严重不平衡时,应停下运行并查明原因和处理后才能重新投运。
(9)电容器的安装及试验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标准号GB50147—2010和GB 50150—2006。
(10)运行的电容器应按周期巡视检查、清扫检修和试验,并建立记录及技术资料,如电容器铭牌数据记录;投入运行前交接试验记录;历次预防性试验记录;电容器缺陷记录;电容器系统接线图;电容器组继电保护装置接线图及整定值或熔丝规范及保护装置动作情况记录。
2.异常运行及故障的处理
(1)电容器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时,应立即退出运行并采取措施:
1)电容器发生喷油或严重漏油、爆炸或起火;
2)电容器瓷套管发生严重的放电闪络;
3)内部放电或有严重异常声响;
4)连接点严重过热或熔化等;
5)外壳膨胀严重或导致漏油。
(2)电容器开关掉闸后,不准抢送;保护电容器的熔丝熔断后,未查明原因前,不准更换熔丝,不准送电。电容器因内部元件故障掉闸后,在未拆除故障电容器前,禁止重新合闸送电。
(3)电容器发生故障需要拆除时,各相必须保证均衡拆除,以保持三相平衡。如有合适备件时,应停电、放电后进行安装,接线应均衡进行并保证三相平衡。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放电装置的完好性,当发现放电装置有故障时,必须及时修复。
(4)电容器组发生故障进行处理时,先对全组电容器进行人工放电,其次对每台电容器进行逐个放电,然后开始排除故障工作。
(5)装有cosϕ自动补偿控制器的电容器组,当自动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退出运行,而改自动为手动,以避免cosϕ降低或频繁投切电容器组而发生其故障。
(6)电容器室必须配置灭火器。
3.电容器的巡视检查(www.xing528.com)
(1)周期的规定,有人值班时,应每班不少于一次;无人值班时,应每周至少巡视一次。
(2)项目内容:
1)电容器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放电装置)外观完好,电气试验合格;
2)电容器组的接线正确,三相电容值的误差不应超过一相总电容值的5%;
3)电容器的放电回路、保护、监控回路应完整且功能正常;
4)电容器的外壳和构架应接地可靠,要求外壳与地绝缘的电容器,其绝缘电阻应合格;
5)装有接地隔离开关者,接地隔离开关应处在断开位置,必要时应与电容器的开关有联锁装置。
新电容器投入运行时,应在额定电压下试通电三次,每次送电前应充分放电。试通电正常时,再试运行24h。试运行时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3)电容器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电容器外壳有无膨胀、鼓肚现象,油箱是否漏渗油,各相电流是否正常平衡,有无不稳定现象,观察放电指示灯,以鉴别放电回路电阻是否完好,外壳上的示温蜡片是否熔化,各部分接点是否过热,有无异常声响或火花,套管的瓷质部分有无闪络痕迹,观测电容器组母线电压及室内温度并记录。同时应经常对电容器室内的气味进行观测和记录。
(4)进行停电检查以及在发生掉闸或熔丝熔断时的特殊巡视检查,必要时应对电容器进行试验,见下面4中相关内容。
(5)定期停电检查,一般每季一次,除上述巡检内容外,还有各部分螺钉接点的松紧及接触情况,检查放电回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检查通风道的畅通情况,外壳接地及接地线情况,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及熔丝情况,电容器组的开关及线路,构架瓷绝缘情况等。
4.电容器清扫、检修及试验
(1)电容器组每季清扫一次,时间与定期停电检查同时进行。
(2)清扫内容有电容器构架及绝缘部分,电容器组的放电装置,电容器室的通风装置及通风孔,电容器回路的其他电气元件。
(3)电容器组进行清扫、检修、试验时,应先将电容器的电源开关断开,然后进行人工放电。
(4)更换有缺陷的电容器时,应根据备用电容器的记录资料,检查电容器的电容值及绝缘电阻是否合格,电容器是否漏油渗油,有无缺陷。不能用的电容器,必须进行掩埋,掩埋深度应大于1m。
(5)对套管和外壳有渗漏油的电容器进行小修时,可采用锡焊或涂环氧树脂等方法补漏。补修时,室内必须通风。
(6)对外壳破裂、内部元件已损坏的氯化联苯电容器不应再进行检修而应及时处理。一般处理方法是集中统一销毁、并深埋残骸。处理时,应避免皮肤与其直接接触,处理中使用过的棉纱、手套等物应随同一起销毁掩埋。
(7)电容器安装前,应进行交接电气试验,见表8-9,当不符合表中的规定时,可按出厂试验电压值的75%进行耐压试验。
(8)运行中的电容器预防性试验及其周期标准见表8-10和表8-11。
表8-9 并联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表8-10 电容器交接试验项目和标准表
表8-11 电容器的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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