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求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图5-7 漏电保护器使用接线方法示意图
L1、L2、L3—相线 N—工作零线 PE—保护零线、保护线 1—工作接地 2—重复接地 T—变压器 RCD—漏电保护器 HL—照明器 W—电焊机 M—电动机
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凡违反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3)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应符合规定。
14)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1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17)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8)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19)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20)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21)汽车及自行轮胎式机械在进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时,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2)这里尚未列入的新机型,企业的设备机械管理部门必须根据生产厂说明书要求,制订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2.动力与电气装置
1)固定式动力机械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移动式动力机械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应稳固。内燃机机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周围应有1m以上的通道,排气管必须引出室外,并不得与可燃物接触。室外使用动力机械应搭设机棚。
2)冷却系统的水质应保持洁净,硬水应经软化处理后使用。
3)动力机械的燃油和润滑油牌号应符合该机规定,油质和加油器具应保持洁净(柴油应沉淀过滤),并应按季节要求换油。
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保护接地: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应遵照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② 保护接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
5)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零。
6)在保护接零的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7)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8)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9)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10)电气装置遇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合闸。
11)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12)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13)清洗机电设备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
14)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做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15)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机进行灭火。
16)本书中所列绝缘电阻测量应采用测量60s的绝缘电阻值;吸收比的测量应采用测量60s绝缘电阻值与测量15s绝缘电阻值的比值(R60s/R15s),极化指数的测量是指测量时间10min的绝缘电阻值与测量时间1min绝缘电阻值的比值(R10min/R1min)。在测定绝缘电阻时应采用500V或1000V绝缘电阻表测定100~10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
3.起重吊装机械
1)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相应设备的要求执行,并符合规范的要求。
2)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复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4)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5)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6)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信联络手段进行指挥。
7)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8)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9)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写出专题报告,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作业。
12)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3)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
14)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15)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16)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7)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5-8的规定。
表5-8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18)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9)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3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时,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20)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表5-9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表5-9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21)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表5-10中的根数时,应予以报废。当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表5-10报废标准按表5-11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22)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
表5-10 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
表5-11 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标准的折减系数
23)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①表面有裂纹、破口;(www.xing528.com)
②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④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⑤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24)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应更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的50%时,应更换制动带。
4.土石方机械
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按相应设备的要求执行,并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4)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5)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6)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7)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前述3。起重吊装机械中的第17条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
8)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挡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9)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①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②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③ 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④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⑤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⑥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10)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1)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2)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表5-12的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表5-12 边坡坡度比例
13)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以及土质发生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
14)当对石方、冻土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应撤到安全地带或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5.水平和垂直运输机械
1)运输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空气压缩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按相应设备的要求执行,并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2)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前,应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法和安全措施,并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
3)起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音箱、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动。燃油箱应加锁。
4)起动内燃机应执行内燃机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严寒季节露天起动内燃机,应执行其冬季起动的规定。
5)起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挡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6)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挡。
7)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8)严禁超速行驶。应根据车速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选择较好路面行进,应避让石块、铁钉或其他尖锐铁器。遇有凹坑、明沟或穿越铁路时,应提前减速,缓慢通过。
9)上、下坡应提前换入低速挡,不得中途换挡。下坡时,应以内燃机阻力控制车速,必要时,可间歇轻踏制动器。严禁踏离合器或空挡滑行。
10)在泥泞、冰雪道路上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宜沿前车辙迹前进,必要时应加装防滑链。
11)当车辆陷入泥坑、砂窝内时,不得采用猛松离合器踏板的方法来冲击起步。当使用差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转弯。
12)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深、流速和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水管或曲轴皮带盘,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在中途停车或换挡。涉水后,应缓行一段路程,轻踏制动器使浸水的制动蹄片上的水分蒸发掉。
13)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时,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人员指挥前进。
14)停放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门。内燃机运转中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在离开前应熄火并锁住车门。
15)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挡,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挡,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16)平头型驾驶室需前倾时,应清除驾驶室内物件,关紧车门,方可前倾并锁定。复位后,应确认驾驶室已锁定,方可起动。
17)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18)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6.铆焊设备
1)铆焊设备上的电器、内燃机、电动机、空气压缩机等的使用应按相应设备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并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4)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5)当长期停用的电焊机恢复使用时,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6)电焊机导线应具有良好的绝缘,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不得将电焊机导线放在高温物体附近。电焊机导线和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械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
7)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电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接应牢靠,接触良好,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并不得外露。操作人员不得用胳膊夹持电焊钳。
8)电焊导线长度不宜大于30m。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当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当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通过。当导线绝缘受损或断股时,应立即更换。
9)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10)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1)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2)当焊接预热焊件温度达150~700℃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焊接人员应穿戴隔热的石棉服装和鞋、帽等。
13)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4)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5)应按电焊机额定焊接电流和暂载率操作,严禁过载。在载荷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当温升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采取降温措施。
16)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7.混凝土机械
1)混凝土机械上的内燃机、电动机、空气压缩机以及电气、液压等装置的使用,应按相应设备的要求进行,并符合规范的规定。
2)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设施,并不得有积水。
3)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4)当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水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5)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6)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8.钣金和管工机械
1)钣金和管工机械上的电源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及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按相应设备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2)钣金和管工机械上的刃具、胎、模具等强度和精度应符合要求,刃磨锋利,安装稳固,紧固可靠。
3)钣金和管工机械上的传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作业时严禁拆卸。机械均应安装在机棚内。
4)作业时,非操作和辅助人员不得在机械四周停留观看。
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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