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1)根据基坑、基槽、电缆沟挖土方的深度和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同时确定设置边坡的坡度或采用固壁支撑的方法,以防止土方塌方。
2)脚手架、吊车、三木搭等吊装装置的强度设计及吊装过程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3)架空线路、电缆施工临时搭设的越线架的架设要求、架设层次和段落。
4)高层作业脚手架、塔架、门式架等垂直运输设备拉线要求及防护技术措施。
5)“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场的隔离防护措施。
6)高层作业及外装灯饰、避雷设施安装时外架与高压输电线路的间距,当电压为10kV、间距小于5m时,必须搭设绝缘隔离防护棚或防护网架。
7)凡高于周围避雷设施的电气工程、临设工程、吊架、吊车等金属构筑物,所采取的防雷措施。
8)电缆头制作、油漆作业等易燃、易爆、有毒作业及其场所采取的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9)季节性施工,如雨季施工防雨、防洪,冬季施工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所采取的措施:
① 夏季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是预防中暑措施。
② 雨季安全技术措施:
a.防触电措施;
b.防雷击措施;
c.防脚手架、吊架、塔架倒塌及槽、坑、沟边坡坍塌的措施。
③ 冬季安全技术措施:
a.施工及现场取暖锅炉安全运行措施,煤炉防煤气中毒措施;
b.脚手架、吊架、塔架、高处作业、临建等的防风倒塌措施;
c.斜道、通行道、爬梯、作业面的防滑措施;
d.现场防火措施;
10)安装工程与周围通行道路及民房防护隔离措施。
11)安装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个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12)安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3)安装现场、制作加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2.土方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要点
1)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3)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m。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5)工人上下深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6)开挖深度超过2m的坑(槽)、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悬岩、陡坡下面休息。
7)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8)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9)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前,必须制订防坠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10)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应用人工加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他作业。
11)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应该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3.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80mm,无腐枯、折裂、枯节的杉槁,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他材料绑扎。
3)杉槁脚手架的杆件绑扎应使用8#铅丝,搭设高度在6m以下的杉槁脚手架可使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专用绑扎绳。
4)竹竿脚手架应使用四年以上的毛竹、青竹,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不得使用。立杆、大横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mm,小横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0mm(对于小头直径在60mm以上不足90mm的竹竿,可以双杆合并使用)。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
5)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竹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m。
6)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钢管不得大于1.5m,杉杆不得大于1.8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7)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结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处设可靠支顶。
8)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m。严禁用竹芭作脚手板。
9)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m以上的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剪刀撑,其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高度在20m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10)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
11)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646N/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N/m2。
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m。
13)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4.洞口、临边防护措施
洞口、临边防护应以土建工程为准,如无土建工程,则应由专人搭设。
1)孔洞防护
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2)电梯井口防护
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3)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口防护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
4)阳台边防护
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5)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防护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5.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防护应以土建工程为准,如无土建工程,则应由专人搭设。
1)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的高处作业防护
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物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并且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2)建筑物出入口防护
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3)临近施工区域的防护
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4)高处作业用凳及脚手板要求
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m。
5)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
6.电焊机安全管理规定
(1)电弧焊的一般规定
1)焊接设备上的电动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5)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6)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9)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10)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1)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2)长期停用的电焊机在使用时,必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3)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14)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5)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6)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2)交流电焊机
1)应注意一次、二次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一次线路的带电部分。
2)二次抽头连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3)直流电焊机
1)旋转式电焊机
① 新机使用前,应将换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净,使换向器与电刷接触良好。
② 起动时,检查转子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电焊机标志的箭头方向。
③ 起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经排除后,方可使用。
④ 数台电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起动,并使三相载荷平衡。
2)硅整流电焊机
① 电焊机应在原厂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条件下工作。
② 使用时,必须先开启风扇电动机,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仔细察听应无异响。停机后,应清洁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③ 严禁用绝缘电阻表测试电焊机主变压器的二次绕组和控制变压器的二次绕组。
(4)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
1)检查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嘴(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
2)检查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不足时应添加。
3)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定期吹洗。
(5)对焊机
1)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刀形开关。导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表5-2的规定。
表5-2 对焊机电源线最小截面积
2)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施焊。
3)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6)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作业后,放尽机内冷却水。
(6)点焊机
1)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电极的油污。通电后,机体外壳应无漏电。(www.xing528.com)
2)起动前,首先应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并调整好极数。接通水源、气源,再接通电源。
3)电极触头应保持光洁,如有漏电时,应立即更换。
4)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必须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可根据气温调节。
5)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电弧不能发生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6)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如更换闸流管亦应预热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不得少于5min。
7.电焊机安全技术交底
1)电焊机应放在干燥绝缘好的地方。在使用前检查一次二次线绝缘是否良好,接线处是否有防护罩。焊钳是否完好,外壳是否有接零保护。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2)在潮湿的地沟、管道、锅炉内施焊时,应采取绝缘措施,可垫绝缘板或橡胶皮,穿绝缘鞋操作。应通风良好,防止出汗。
3)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焊接时必须双线到位,不准利用架子、轨道、管道、钢筋和其他导电物作连接地线,更不准使用裸导线,应用多股铜芯电缆线。
4)操作时,必须有用火证,设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护,清除附近易燃物,防止焊花四溅,引燃物料,发生火灾。
5)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电焊机设专用开关箱,不准将焊机放在手推车上使用。
6)更换场地移动焊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7)工作结束,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8.乙炔气焊安全管理规定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有5m3发气量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乙炔站设计规范。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钢铁工具敲击桶盖,搬运人员不得站在桶的两端。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用新品种电石时,在使用前应作温水浸试,并经试验无爆炸危险时,才能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用水必须清洁。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浮桶式发生器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过1mm,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
11)碎电石应掺入小块电石内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2)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4)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振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5)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的剩余压力。
16)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17)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栓(不可紧闭)。
18)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9)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20)发现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汽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4)氢、氧、乙炔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5)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的电石和电石渣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9.气焊安全技术交底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必须使用金属防爆膜,严禁用胶皮薄膜代替。
4)氧气瓶、气压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纯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7)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0)氧气瓶应有防振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后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烘烤。
11)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12)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枪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3)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1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5)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将有毒物品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6)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电石筒时,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7)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18)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10.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
(1)手持电动工具可分三类
1)I类工具I类手持电动工具是指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
2)Ⅱ类工具Ⅱ类手持电动工具是指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设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电动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3)Ⅲ类工具Ⅲ类手持电动工具是指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安全使用条件
1)根据使用场所不同,合理选用手持电动工具的类别。
① 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I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台)上。
②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③ 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等狭窄且导电良好的场所内作业时,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上述作业时,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连接器等必须放在工作场所的外面,同时应设专人监护。
④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2)连接工具用的导线、电缆及插座开关必须满足:
① I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指单相电动工具)或四芯(指三相电动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黄/绿双色(或指定线芯)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做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② 工具的软电缆或软导线及其配套的插头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使用完后,不得手提电源线移动电动工具。
③ 工具的插头、插座必须匹配,并与工具的额定电流相适应,同时均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的标准。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一机一闸,且有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
④ 插座的接地插孔端子应单独用导线接至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不得在插座内将工作零线与接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起来。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场所其保护接地的电阻必须小于4Ω。
4)手持电动工具中的运动部件,必须按有关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不得任意拆除。
5)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维护检修制度,保障手持电动工具的正常使用及运行。
(3)手持电动工具的维护检修
1)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必须由保管人员(具备电气知识及安全技术的有经验的人)进行日常检查或试验。
2)工具应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做到以下几点:
① 每季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② 潮湿及温差变化大的地区应相应缩短检查试验的周期。
③ 在雷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3)工具检查试验的项目内容:
① 外壳、手柄有无裂纹或破损。
② 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连线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③ 软电缆或软导线是否完好无损。
④ 插头和接线是否完好无损且接线正确无误。
⑤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⑥ 保护装置是否良好、动作可靠。
⑦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无损。
⑧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⑨ 测试绝缘电阻,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I类不小于2MΩ,Ⅱ类不小于7MΩ,Ⅲ类不小于1MΩ。
4)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摇测绝缘电阻,如果小于上述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具若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或插座开裂、机械损伤等有碍安全的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使用。
6)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及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及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配件。
7)维修时,工具内部的绝缘衬垫、套管等绝缘材料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
8)工具的绝缘部分经修理或拆换后,必须进行下列测量及试验:
① 测量绝缘电阻,并满足前述要求;
② 耐压试验:见表5-3,耐压试验时间为1min。
表5-3 手持电动工具耐压试验电压
9)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理后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或确已无修理价值,必须办报废手续,不得再用。
(4)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制度
1)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 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及要求。
② 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及维修。
③ 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技术教育。
④ 由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应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总结经验。
⑤ 制定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按照国家标准、工具的使用说明书、实际使用条件等因素制定。
⑥ 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有: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的项目、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工具的存放要求;工具的保养方法、规程、周期、要求;工具使用中的操作注意事项。
2)建立工具、检查、维修技术档案,掌握工具的状态。
3)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4)工具必须由具备专业技术的人员负责保管,并配备常用的检验设备、仪表、工具等。
5)工具的使用应随借随还,不得在使用中擅自转借他人,以防贻误。
1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交底
1)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检查外壳、手柄、插头、开关、漏电防护、防护罩接零保护是否完好有效,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2)操作时握持要稳,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用力均匀,不得使劲过猛,防止钻头或部件损坏伤人。
3)搬运时,不准用缆线拖拉电动机具,以免拉断或磨破缆线及拉下插头。
4)更换钻头和部件,先拉闸断电,并拔下插头,确认无电后方可更换。操作者在操作时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要时还要戴上眼镜。用完的手持电动工具放在干燥处保管,防止受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