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电线路杆塔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只能在与导电部分绝缘的部位上进行作业,而且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见表4-1。
(2)与其他带电线路邻近或交叉的部位及杆塔上进行检修作业时,检修的线路必须可靠接地。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包括跨越架子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0kV及以下,1.0m;35kV,2.5m;
110kV,3.0m;220kV,4.0m;
330kV,5.0m;500kV,5.0m。
(3)停电检修线路在另外一带电线路上方时,原则应将下方带电线路停电,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满足下列要求:
1)带电线路与停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2)的规定。
2)必须在带电线路上方搭设跨越架或用高车等设备,并防止导线脱落、滑跑及物件坠落的措施。
(4)跨越架必须满足的条件要求:
1)跨越架应用干燥的木杆搭制。若用金属材料时,顶部必须设置防止导线滑伤的措施并包裹绝缘材料,材料的绝缘等级应与线路相适应,同时与带电线路的距离应在安全允许范围之内。
2)跨越架的搭制必须坚固可靠,并能承受导线在上面的压力及拉力。
3)搭制好的跨越架应有人看护,以免出现倒塌或损坏。(www.xing528.com)
4)在跨越架上顶部铺设高于带电线路一个电压等级的绝缘垫。
5)跨越架不得影响交通,并悬挂“高压危险,严禁攀登!”的标志牌。
6)跨越架必须能满足作业的需要。
(5)使用绞车等牵引工具时,金属部件应可靠接地。绞车的地锚不得使用电杆、拉线,要求地锚牢固可靠。
(6)拆卸下来的导线必须先可靠接地,以防止感应电压电击伤人。
(7)被检修线路中的某一段与带电线路邻近或平行时,必须在被检修线路靠近带电线路的线路上挂好接地线。邻近带电的杆塔上应挂有“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志牌。
(8)被检修线路与带电线路平行段较长时,作业负责人应向全体作业人员指明哪是检修线路,哪是带电运行线路,并在杆塔上悬挂明显的标志,只有全体作业人员辨认清楚无误后,才能登杆作业,同时应在带电线路转角处或地形变化较大处的杆塔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志牌。
(9)同杆塔并架的线路,一路带电运行,一路停电检修,除上述有关的安全措施外,必须设专人监护。
(10)邻近带电线路的停电作业,使用非绝缘绳索时,其到带电导体的距离不应小于(2)中的规定。
(11)在带电线路上方交叉作业时,在交叉处应搭设跨越架,其架宽应比横担宽3m,其中心应与线路中心一致,且跨越架两端应有拦线柱。其他与前述相关内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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