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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置作业监护制度,确保工作安全?

时间:2023-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业票签发人或作业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作业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作业或离开作业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作业。原、现作业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如何设置作业监护制度,确保工作安全?

1.作业票许可手续完成后,作业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作业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作业班方可开始作业。作业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作业现场,对作业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2.所有作业人员(包括作业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若作业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作业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在它室进行作业,但作业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地告知。

3.作业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作业班作业。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作业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作业。

作业票签发人或作业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作业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www.xing528.com)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作业。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作业或离开作业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作业。

4.作业期间,作业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作业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作业班成员。原作业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进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作业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作业的现场时,应由原作业票签发人变更作业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及作业许可人。原、现作业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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