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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优化方案

更新时间:2025-01-09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各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⑤建设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施工现场参与各方的安全责任。各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1)建设单位的安全职责

①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水文观察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③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

④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工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⑤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⑥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2)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安全责任

①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设计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对采用新工艺、材料的工程,在设计文件中提出安全保障措施。

③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暂停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事故承担监理责任。

④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如塔吊、提升机械、电氧焊、金属切割、木工刨床、圆盘锯、挖掘机、装载机等特种设备及工程机械)。

⑤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验。在签订租赁合同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检验合格证件,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⑥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合体提升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合体提升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订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名。

⑦施工起重机机械和合体提升脚手架等高危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测检验期限的,必须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严禁继续使用。

⑧检验检测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合体提升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设设备,应当出具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①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应在其资质等级的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施工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能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消防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www.xing528.com)

③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担任。对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管理层层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和消防隐患,及时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安全事故。

④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⑤建设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总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或个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或个人)应当服从总包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分包单位(或个人)不服从管理,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或个人)承担主要责任。

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并行使处罚。

⑦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向施工作业班组详细说明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并与班组负责人、班组安全负责人与全体施工人员签订施工安全承诺书。

⑧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活动臂的范围内、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梁柱口、基坑边沿、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堆放处等高危地区设置安全围栏、围墙、警示标语、标牌等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

⑨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证足够的安全间距,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的住宿及生活,施工现场使用的活动式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⑩施工单位因建设工程的施工可能造成相邻建筑物、设施、地下管线及空中线缆损害的,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转移或防护措施,若造成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用火、用电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设置明显的标志。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用火、用电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设置明显的标志。

施工单位应该采购符合安全规定的合格防护用品、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书,施工单位安全员有责任对以上用品用具及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使用程序,并书面告知每个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及违章操作的危害。

施工单位应该采购符合安全规定的合格防护用品、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书,施工单位安全员有责任对以上用品用具及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使用程序,并书面告知每个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及违章操作的危害。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特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检修记录档案,每一期的安全检修记录必须有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的签名。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特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检修记录档案,每一期的安全检修记录必须有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的签名。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和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施工教育,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和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施工教育,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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