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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质量事故分类

时间:2023-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事故类别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划分①特别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 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于管理阶层人员指导出错造成质量事故。②操作人员责任事故。

工程项目管理:质量事故分类

根据住建部(建质[2010]111号文)给出的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及工程事故等级的划分,对工程质量事故解释如下:

1)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从上述文字中可知: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工程项目参与一方或多方原因使得工程质量不满足要求,从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危及人生命、影响社会秩序的事件。

2)事故类别

(1)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划分

①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 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上5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www.xing528.com)

④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按照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划分

①管理人员责任事故。由于管理阶层人员指导出错造成质量事故。如为了赶工期、进度而不按照原来计划进行,使得质量标准降低或不符合要求等。

②操作人员责任事故。由于直接操作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如电焊工人未按照操作要求造成失火,钢筋工人下料不准确造成结构安全隐患等。

(3)按照事故发生与否划分

①未遂事故:出现质量问题,但结果未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其他不良结果。

②已遂事故:出现质量问题事件,并造成各方面的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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