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茶叶安全标准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并以少量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补充。安全标准有限量标准和方法标准,限量标准主要限定茶叶中允许存在的污染物和农药残留的最高量,方法标准主要规定了茶叶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方法,为限量标准提供检测技术指导及依据,其数量多于限量标准。得益于标准编号体系,当方法标准更新时,限量标准相关内容不需同步更新,但也存在少部分标准引用其他标准时精确到某一年份版本,当引用标准更新时,该标准也需及时更新。不少污染物和农药残留物质有检测方法标准,但缺乏相应的限量标准进行限定。
茶叶安全标准发展早期,茶叶污染物标准和农药残留标准均涵盖在茶叶卫生标准中,如1989年正式实施的GB 9679—1988《茶叶卫生标准》理化指标中规定了污染物铅(以Pb计)和铜(以Cu计)、农药残留六六六和滴滴涕的限量指标。自从2005年GB 9679—1988《茶叶卫生标准》宣布作废后,一直缺乏专门的茶叶产品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仅依托于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以及其他综合性标准对茶叶中的污染物及农药残留进行限量规定。现阶段中国正在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代茶制品》来满足茶行业对于茶叶安全标准的需求。
在保障中国食品安全和农业生产的前提下,设定的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值应尽可能与国际标准一致,与主要茶叶贸易国的标准一致,确保标准制定的技术依据和方法与国际接轨。做到依据充分,规范完善,指标具体,充分体现中国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标准制定、实施和技术支撑的协调统一性,促使中国农药残留标准建设体系化发展。
中国使用的茶叶污染物限量标准主要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于2017年9月17日正式施行。该标准规定茶叶污染物是指在从茶叶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是指除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以外的污染物。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食品通常的可食用部分计算(特别规定的除外),对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 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的进行限量规定。
该标准的颁发与实施表明不再为包含茶叶在内的植物性食品设置稀土限量标准,其中对茶叶的规定仅有铅不高于5mg/kg。
GB 19965—2005《砖茶含氟量》规定砖茶中含氟量应不高于300mg/kg,并提供了氟离子选择电极法测定氟含量。
行业标准中,NY 659—2003《茶叶中铬、镉、汞、砷及氟化物限量》规定了铬、镉、汞、砷及氟化物限量,铬(以Cr计)≤5mg/kg、镉(以Cd计)≤1mg/kg、汞(以Hg计)≤0.3mg/kg、砷(以As计)≤2mg/kg、氟化物(以F-计)≤200mg/kg。
我国使用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5号公告发布的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的农残指标项目由原本的50项增加到65项,增加的项目为:百菌清、吡唑醚菌酯、丙溴磷、毒死蜱、呋虫胺、氟虫脲、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萘威、醚菊酯、噻虫胺、噻虫啉、西玛津、印楝素、莠去津、唑虫酰胺。甲基对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由原来的2mg/kg变更为0.02mg/kg,特丁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由原来的0.01mg/kg变更为0.01mg/kg,其他项目不变。苯醚甲环唑、吡虫啉、哒螨灵等27个项目增加或变更了检测方法。
表10-7 GB 2763—2019 规定的65项农药在茶叶中的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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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临时限量。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茶叶生产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生产食品。因此,使用铅铬绿、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等着色剂或其他工业染料等加工茶叶均属违法。在茶叶产品中不得检出任何着色剂、非食品原料。在市场监督总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中对茶叶中的外加色素(着色剂)的检测方法采用GB 500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规定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展青霉素、赭曲霉毒素A及玉米赤霉烯酮的限量指标,但未对茶叶生物毒素进行明确限量。GB 5009.2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替代了SN 0339—1995《出口茶叶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方法》,但未对茶叶测定方法进行说明,现行有效的SN/T 3263—2012《出口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残留量的测定》也替代了SN 0339—1995《出口茶叶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方法》,其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玉米、茶叶、花生果、花生米和苦杏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
对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称为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按其适用范围,分别由国家、部门和企业制定。它是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的产品技术准则,是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和洽谈贸易的技术依据。
中国茶叶产品标准主要是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企业在产品标准的制定中有很大的自主性,占比相对较多。产品标准按内容可分为绿茶标准、乌龙茶标准、红茶标准、黑茶标准、白茶标准、黄茶标准、再加工茶标准、茶叶深加工和茶制品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已有36项茶叶产品标准、18项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及3项茶制品标准。
产品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的适用范围;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结构形式;产品的主要性能;产品的试验、检验方法和验收规则;产品的包装、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茶叶产品标准的技术要素为:封面、前言、范围、引用标准、(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定义、产品分类(分级、分等及实物样的规定)、要求(感官品质、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净含量等)、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藏、运输、保质期、附录等。茶叶产品技术要素会因为产品类型、制定标准时间等有所不同,如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由于它的产地特异性,会加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同时会在附录附上产品保护范围图,要求部分还会加入对自然环境、栽培、鲜叶原料等条目。
近年来,中国茶叶产品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从产品标准的命名来看,标准分类越来越系统、详细。紧压茶国家标准按紧压茶类型分为花砖茶、黑砖茶、茯砖茶、康砖茶、沱茶、紧茶、金尖茶、米砖茶、青砖茶9个部分,乌龙茶国家标准按基本要求和乌龙茶品种分为7个部分,其他茶类也根据叶种、加工等进行产品标准细分,详见表10-8。白茶国家产品标准目前主要有GB/T 22291—2017《白茶》,按等级细化为白毫银针、白牡丹、贡眉、寿眉;GB/T 31751—2015《紧压白茶》,细分为紧压白毫银针、紧压白牡丹、紧压贡眉、紧压寿眉。黄茶国家产品标准目前主要有GB/T 21726—2018《黄茶》,按鲜叶原料和加工工艺不同,分为芽型、芽叶型、多叶型、紧压型四种。再加工茶国家产品标准目前仅有紧压茶系列和GB/T 22292—2017《茉莉花茶》,随着再加工茶产品的推广,再加工茶产品标准也将越来越完善。
表10-8 不同茶类国家产品标准
六大茶类产品标准大部分已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较少,如NY/T 780—2004《红茶》、NY/T 779—2004《普洱茶》等,对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进行规定,NY/T 779—2004《普洱茶》适用于以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俗称“滇青”)经熟成再加工和压制成型的各种普洱散茶、普洱压制茶、普洱袋泡茶。
茶叶深加工的快速发展为茶产业产能过剩的困境带来了曙光,茶制品系列国家标准的出台正当其时,提高了茶制品的消费认同和竞争力,促进了中国茶产业健康发展,主要有GB/T 31740.1—2015《茶制品 第1部分:固态速溶茶》、GB/T 31740.2—2015《茶制品 第2部分:茶多酚》、GB/T 31740.3—2015《茶制品 第3部分:茶黄素》三个部分。此外还有,GB/T 34778—2017《抹茶》、GB/T 24690—2018《袋泡茶》、GB/T 21733—2008《茶饮料》等产品标准。
食品系列标准中也有相关标准,例如GB 1886.2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又名维多酚)》、GB 1886.2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茶酊》、GB 1886.2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绿茶酊》,但食品标准更多适用于茶制品作为食品添加剂用途时对其限定。
茶叶深加工和茶制品标准行业标准有NY/T 2672—2015《茶粉》,其规定了茶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以茶树鲜叶或干茶为原料,经精细加工而成的粉状的绿茶粉、红茶粉、乌龙茶粉、黄茶粉、白茶粉和黑茶粉等产品。
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规定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自此,原命名为原产地域产品的标准统一更名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且由强制性国家标准变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目前有18项(表10-9),有大部分地理标志产品为地方标准。
表10-9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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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产品标准有效地规范了茶叶产品生产,但也存在着不足。一是与农业生产的协调问题。产品标准规定,非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可以返工整理和加工,安全卫生项目(包括掺杂使假、恶性夹杂物或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放射性污染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加工不准出厂,但是标准未对安全项目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进行规范。二是与市场需求的匹配问题。茶叶消费群体多数是普通的消费者,不具有从感官上判断茶叶质量好坏的能力,茶叶分级感官限定模糊等问题,使得产品标准对市场消费者的应用价值不高。
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称为基础标准。茶叶基础标准主要对茶树种苗、茶树种植、茶叶鲜叶原料、茶叶生产加工、茶叶感官审评、茶叶包装、茶叶贮存运输、茶叶分类等基础内容进行规范限定。如GB/T 20014.12—2013《良好农业规范 第12部分:茶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对基础内容做了较为全面的要求,其技术要素为封面、前言、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要求(繁殖材料、茶园历史与管理、肥料的使用、灌溉和施肥、植物保护、茶园修剪、采收、加工、工人健康安全和福利、废弃物和污染物的管理循环利用和再利用、环境保护、抱怨、物料衡算及可追溯性)、附录(茶叶加工基本工艺流程)。要求分为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和等级四个条目,全面、系统、科学的规范了茶叶生产、流通中所有的基础内容。
1.茶树种苗标准
茶叶种苗选育国家标准是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其技术要素主要由封面、前言、范围、术语和定义、采穗园、种苗质量分级原则、种苗质量指标(穗条的质量指标、茶树苗木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无性系品种纯度、穗条质量、苗木高粗)、检测规则(穗条、苗木)、包装运输、附录(茶树穗条检验证书、茶树苗木检验证书、茶树苗木标签)构成,主要对采穗园条件、穗条和苗木的质量分级及检测进行了限定,为需要用到的规范性材料提供了模板。
2.茶树种植标准(www.xing528.com)
种植方面的国家标准仅有GB/T 30377—2013《紧压茶茶树种植良好规范》,其技术要素为封面、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建园要求(园地选择、园地规划、茶园开垦)、品种种苗及茶籽的选择、茶苗定植(定植时间、茶行布置、开种植沟与施底肥、定植方法)、茶籽直播(播种时间、茶行布置、开种植沟与施底肥、播种方式)、土肥管理(耕作、施肥)、修剪(幼龄茶园修剪、成龄茶园修剪)、病虫防治(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管理(可追溯性、氟含量监测、记录档案),内容完整,可借鉴性强,对茶园新建、茶树种植、茶园管理有重要的意义。行业标准NY/T 853—2004《茶叶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规定了茶叶产地的空气环境质量、灌溉水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及分析方法。此外,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也有部分内容涉及特定茶产品的种植规范要求。
3.茶叶鲜叶标准和原料标准
茶叶鲜叶原料的国家标准有GB/T 31748—2015《茶鲜叶处理要求》和GB/T 24614—2009《紧压茶原料要求》。GB/T 31748—2015《茶鲜叶处理要求》主要对茶叶鲜叶进行规范,其技术要素包括封面、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采摘、盛叶工具、运输要求)、鲜叶处理(贮青保鲜、雨水叶处理、劣变叶处理),标准规范了鲜叶采摘的基本要求,提供了不同情况下茶叶鲜叶的处理方式,为茶叶质量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GB/T 24614—2009《紧压茶原料要求》主要对制作紧压茶的毛茶原料进行规范,其技术要素分为封面、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分类与分级、要求(基本要求、感官品质、理化指标、安全指标)、试验方法(感官品质、理化指标、安全指标)、包装和标识、运输和贮存,对黑毛茶、老青茶、四川边茶、云南晒青茶、米砖原料茶从感官、理化方面进行分级指标限定,对污染物、农药残留、氟进行安全指标限定。此外,行业标准有NY/T 2102—2011《茶叶抽样技术规范》,该标准对茶叶原料、毛茶及产品抽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抽样方法作了规定,适用于茶叶原料、毛茶及产品的检验抽样。
4.茶叶生产加工标准
茶叶生产加工方面的国家标准有GB/Z 26576—2011《茶叶生产技术规范》、GB/T 32744—2016《茶叶加工良好规范》。GB/Z 26576—2011《茶叶生产技术规范》规定了茶叶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基地选择和管理、投入品管理、生产技术管理、茶园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劳动保护、档案记录等,适用于茶叶种植生产。GB/T 32744—2016《茶叶加工良好规范》规定了茶叶加工企业的厂区环境、厂房及设备、加工设备与工具、卫生管理、加工过程管理、产品管理、检验、产品追溯与召回、机构与人员、记录和文件管理,适用于茶叶初制、精制、再加工。此外,还有不同产品的加工技术规范,如GB/T 18795—2012《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GB/T 24615—2009《紧压茶生产加工技术规程》、GB/T 32743—2016《白茶加工技术规范》、GB/T 34779—2017《茉莉花茶加工技术规范》、GB/T 35863—2018《乌龙茶加工技术规范》、GB/T 32742—2016《眉茶生产加工技术规范》、GB/T 35810—2018《红茶加工技术规范》。
行业标准也涉及茶叶加工技术规程和生产规范。一是有机茶的生产加工,NY/T 5197—2002《有机茶生产技术规程》规定了有机茶生产的基地规划与建设、土壤管理和施肥、病虫草害防治、茶树修剪和采摘、转换、试验方法和有机茶园判别,适用于有机茶的生产;NY/T 5198—2002《有机茶加工技术规程》规定了有机茶加工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各类有机茶初制、精制加工,再加工和深加工。二是无公害茶的生产加工,NY/T 2798.6—2015《无公害农产品 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第6部分:茶叶》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茶叶生产质量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茶园环境、茶树种苗、肥料使用、病虫草害防治、耕作与修剪、鲜叶管理、茶叶加工、包装标识与产品贮运等环节关键点的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措施,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茶叶的生产、管理和认证;NY/T 5337—2006《无公害食品 茶叶生产管理规范》规定了无公害茶叶生产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种苗、栽培、原料、加工、包装、运输与贮藏、质量管理、人员、文件管理,适用于无公害茶叶生产管理;NY/T 5019—2001《无公害食品 茶叶加工技术规程》规定了无公害茶叶加工的加工厂、人员、加工技术以及农户加工的要求,适用于无公害茶叶初制和精制加工;NY/T 5124—2002《无公害食品 窨茶用茉莉花生产技术规程》规定了无公害茉莉花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园地选择与规划、品种选择与繁育、种植管理、土壤管理与施肥、病虫害防治和采收等,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窨茶用茉莉花的生产。三是其他基础的生产加工,NY/T 5018—2015《茶叶生产技术规程》规定了茶叶生产的基地选择规划,茶树种植,土壤管理和施肥,病、虫、草害防治,茶树修剪,茶叶采摘和档案记录,适用于茶叶的田间生产;NY/T 1391—2007《珠兰花茶加工技术规程》规定了珠兰花茶加工的原料、加工厂、设备及人员、加工工艺、加工技术的要求;SN/T 4256—2015《出口普洱茶良好生产规范》规定了出口普洱茶质量安全控制的原料、选址及厂区环境、生产加工、包装及储运、标识与追溯和召回、检验等环节的质量卫生控制要求,适用于出口普洱茶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控制的管理及作为出口普洱茶生产企业的备案规范;SB/T 10168—1993《闽烘青绿茶》规定了闽烘青绿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藏、运输,适用于以福建省小叶种茶树的芽叶,经过杀青、揉捻、解块、烘干工艺制成的绿茶。
5.茶叶感官审评标准
茶叶感官审评方面的国家标准有GB/T 14487—2017《茶叶感官审评术语》、GB/T 18797—2012《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GB/T 23776—2018《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 14487—2017《茶叶感官审评术语》界定了茶叶感官审评的通用术语、专用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我国各类茶叶的感官审评。GB/T 18797—2012《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规定了茶叶感官审评室的基本要求、布局和建立,适用于审评各类茶叶的感官审评室。GB/T 23776—2018《茶叶感官审评方法》规定了茶叶感官审评的条件、方法及审评结果与判定,适用于各类茶叶的感官审评。
其他感官审评方法标准如NY/T 787—2004《茶叶感官审评通用方法》、SB/T 10157—1993《茶叶感官审评方法》规定了茶叶感官审评一系列流程,适用于各类茶叶产品、品质的感官审评;SN/T 0917—2010《进出口茶叶品质感官审评方法》规定了进出口茶叶品质感官审评的环境、器具、用水、审评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审评内容、操作方法和评分方法,适用于进出口茶叶中的六大茶类和再加工茶类(花茶、压制茶、袋泡茶、调味茶)的品质感官审评,完善了国家方法标准的不足。
6.茶叶包装标准
涉及包装的国家标准有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和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标签上应有产品名称、配料、产品标准、生产日期、质量等级、净含量、贮藏方法、保质期、产地(标注至省、地级市)等,其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产品标准、净含量和质量等级。行业标准有NY/T 1999—2011《茶叶包装、运输和贮藏通则》,该标准规定了茶叶的包装、运输和贮藏的要求,适用于除部分黑茶和紧压茶以外的各类茶叶。
7.其他标准
其他基础国家标准还有GB/T 30766—2014《茶叶分类》、GB/Z 21722—2008《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控制规范》、GB/T 30375—2013《茶叶贮存》、GB/T 33915—2017《农产品追溯要求 茶叶》等。行业标准有NY 5196—2002《有机茶》、NY/T 1763—2009《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 茶叶》等。
茶叶方法标准按内容可以大致分为质量类方法标准和安全类方法标准。质量类方法标准涉及茶叶分类方法、茶叶基础生化测定、茶叶感官审评等,对茶叶及茶制品自身元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判定茶叶质量;安全类方法标准主要对污染物和农药残留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保对消费者不会造成健康威胁。
1.质量检测方法标准
GB/T 35825—2018《茶叶化学分类方法》结合Fisher判别,用化学成分对茶叶进行分类,对茶品众多的市场乱象有很好的规范作用,相比于依据加工进行分类的基础标准GB/T 30766—2014《茶叶分类》,化学分类方法在分类上更具实用性。
中国基础生化测定的方法标准大部分是在已有的国际标准上修改制定的,如GB/T 8302—2013《茶 取样》参照ISO 1839—1980,GB/T 8305—2013《茶 水浸出物测定》参照ISO 9768—1994等,详见表10-10。
表10-10 中国基础生化测定国家方法标准与国际标准参照表
2.安全检测方法标准
(1)污染物检测方法标准污染物的检测方法主要是GB 5009系列,如染料、木材燃烧污染物的测定GB 5009.2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 5009.205—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氮肥转化成的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3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同时还有茶叶吸收蚊香的八氯二丙醚的测定方法SN/T 1774—2006《进出口茶叶中八氯二丙醚残留量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等。
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规定了食品中多元素测定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第一法适用于食品中硼、钠、镁、铝、钾、钙、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砷、硒、锶、钼、镉、锡、锑、钡、汞、铊、铅的测定;第二法适用于食品中铝、硼、钡、钙、铜、铁、钾、镁、锰、钠、镍、磷、锶、钛、钒、锌的测定,其针对低含量待测元素和高含量待测元素设定了两个检出限和定量限。GB/T 30376—2013《茶叶中铁、锰、铜、锌、钙、镁、钾、钠、磷、硫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也对相关元素进行了限定,其部分元素检出限区别见表10-11。
表10-11 GB 5009.268—2016 与GB/T 30376—2013 规定茶叶部分元素检出限区别
GB 5009.93—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整合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留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为第一法,荧光分光光度法为第二法,同时增加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作为第三法,即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中的第一法。
行业标准中,NY/T 838—2004《茶叶中氟含量测定方法》规定了茶叶中氟含量测定的试验方法,NY/T 1960—2010《茶叶中磁性金属物的测定》规定了茶叶中磁性金属物的测定方法,NY/T 3173—2017《茶叶中9,10-蒽醌含量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4777—2017《出口茶叶中蒽醌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规定了茶叶中蒽醌的测定方法。
(2)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农药残留物的检测方法主要是GB 23200系列,目前使用较多的是GB 23200.1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和GB/T 23204—2008《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1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规定了绿茶、红茶、普洱茶、乌龙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液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适用于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的定性鉴别,41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的定量测定,其他茶叶可参照执行。GB/T 23204—2008《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适用于绿茶、红茶、普洱茶、乌龙茶中49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定性鉴别,453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的定量测定(方法检出限为0.001~0.500mg/kg),以及绿茶、红茶、普洱茶、乌龙茶中二氯皮考啉酸、调果酸等2 9种酸性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检出限为0.01mg/kg)。
此外,GB 23200.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9种有机杂环类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也规定了茶叶中茶叶中莠去津、乙烯菌核利、腐霉利、氟菌唑、抑霉唑、噻嗪酮、丙环唑、氯苯嘧啶醇、哒螨灵9种有机杂环类农药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和制样、测定方法、测定低限及回收率。
农药残留物检测的行业标准有NY/T 1724—2009《茶叶中吡虫啉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1721—2009《茶叶中炔螨特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SN/T 0348.1—2010《进出口茶叶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检测方法》(内标法定量)、SN/T 2072—2008《进出口茶叶中三氯杀螨砜残留量的测定》(外标法定量)、SN/T 0147—2016《出口茶叶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检测方法》、SN 0497—1995《出口茶叶中多种有机氯农药残留量检验方法》、SN/T 1541—2005《出口茶叶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总残留量检验方法》、SN/T 0711—2011《出口茶叶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4582—2016《出口茶叶中10种吡唑、吡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1950—2007《进出口茶叶中多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等。
目前,部分涉及茶叶中农残检测方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征求意见,如《植物源性食品中草铵膦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物源性食品中二氯吡啶酸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植物源性食品中氯吡脲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植物源性食品中唑嘧磺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植物源性食品中9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柱后衍生法》《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植物源性食品中灭瘟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和《植物源性食品中91种有机磷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等。这些标准的制定会解决检测方法未全覆盖以及方法过多问题,从而简化复杂的样品前处理等问题。
从现行标准发展趋势上来看,污染物检测方法标准由国家推荐性标准替代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逐渐废止,统一向国家标准靠拢,且检测方法多以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以及两者与质谱串联为主。它们的发布和实施,为中国茶叶质量安全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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