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草是茶园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环,传统认为,茶园杂草弊多利少,主要体现在与茶树争水、争肥,同时为一些茶园病虫害提供生存空间,从而影响茶树生长和茶叶品质、产量,因此我国茶园管理一直有除草措施。当然,杂草尽管有这些不利方面,但也有一些有利方面,其最主要优点在于能维持茶园生态多样性,减少水、土、肥流失,尤其是对于幼龄茶园具有保护茶苗的作用等。从现代茶园管理来看,茶园杂草的大量发生会明显给茶叶机械化采摘、修剪等田间作业带来不便。同时,一些杂草含有特殊的生物碱,容易通过机采混杂进茶叶中,从而导致茶叶中检测出其他生物碱如吡咯里西啶等,造成茶叶安全问题。因此减少杂草生产是现代茶园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措施。茶园一年四季均有杂草滋生,春季以生长速度较慢,生物量小的杂草为优势种群,对茶树的生长影响较小。夏秋季(6~10月)受温度、湿度影响,是茶园杂草的旺长期,且大多数恶性杂草均在此时生长。由于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劳动力的缺乏,传统人工除草越来越少,除草剂除草成为当前茶园杂草管理中的首选,也是茶园杂草管理中最重要的技术保障措施。
除草剂指能使杂草彻底地或者选择性发生枯死的一类药剂,可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某些多年生恶性杂草。因此除草剂是目前应用最多的一种高效除草措施。它在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我国茶园管理工作,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除草剂在我国茶叶生产中也得到了大量应用。茶园土壤及茶叶中经常检测到的残留以及茶叶中报道的残留含量为0~2mg/kg。
除草剂作为一种农药,同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其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除草剂使用不当或安全性不佳,会造成农作物、土壤和水体中长期残留除草剂成分,进而降低农作物的产量、引起作物的药害和病害。咪唑乙烟酸使用2 d后,会导致大豆叶片出现扭曲与萎缩现象,同时大豆的茎秆与叶脉颜色会转变为褐色,进而造成大豆茎秆过于脆弱而折损,从而抑制大豆的正常生长,产量降低10%~50%。二是除草剂残留会影响后茬作物种植,一些对除草剂成分敏感的作物将无法在除草剂高残留土壤上生长,同时除草剂残留也会对作物的光合作用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三是污染附近生态环境。除草剂残留在土壤、水体和农作物中,同时也有部分除草剂经过环境微生物的分解,会产生一些剧毒的代谢产物。并且,长期使用单一除草剂后,会引起杂草和其他生物群落发生变化;四是危害人体和动植物健康,一些除草剂残留成分经过农作物的吸收或通过饮用水进入动植物与人体体内,长此以往会给动植物与人体的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五是杂草抗性与交互抗性日益严重。据初步统计,已产生抗性的杂草达21种,它们不仅抗胺类的除草剂敌稗和丁草胺,而且还抗硫代氨基甲酸胺类除草剂中的杀草丹、草达灭、二氯喹啉酸;更重要的是对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抗性与交互抗性。(www.xing528.com)
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已制定不同除草剂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如欧盟规定茶叶中百草枯、草铵膦和草甘膦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分别为0.05mg/kg、0.1mg/kg和2.0mg/kg,绿谷隆、枯草隆在豆类、花生等植物产品中的限量为0.05mg/kg。日本和我国国家标准中规定茶叶中最大残留限量值草甘膦为1mg/kg、草铵膦分别为0.3mg/kg和0.5mg/kg。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国家对茶叶中除草剂的限制非常严格。如日本肯定列表中规定2,4,5三氯苯氧乙酸(2,4,5-T)不允许检出,对氯苯氧乙酸、苯达松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麦草畏为0.05mg/kg、2,4-D、2-甲基-4-氯丙酸、2,4,5-涕丙酸等农药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均采用“一律标准”(0.01mg/kg)。近年来世界各主要农业国都对植物源食品中三嗪类除草剂的残留量制定了严格的限量标准,西玛津、阿特拉津、扑灭津、莠灭净等除草剂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02~0.200mg/kg,特丁津与敌草净尚未规定最大残留限量值。乙草胺则在20世纪90年代就被美国环境保护局(EPA)确定为B2类致癌物,它在粮谷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在其他作物中,加拿大对于除草剂甲氧咪草烟在豌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精异丙甲草胺和解草嗪在红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分别为0.2mg/kg和0.02mg/kg。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茶叶健康效应的广泛传播,茶叶中除草剂的残留也逐渐成为茶叶质量安全中人们最关心的话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