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器人定义
在科技界,科学家会给每一个科技术语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机器人问世已有几十年,机器人的定义仍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原因之一是机器人还在发展中,新的机型,新的功能不断涌现。根本原因是机器人涉及人的概念,成为一个难以回答的哲学问题。就像机器人一词最早诞生于科幻小说中一样,人们对机器人充满了幻想。也许就是由于机器人定义的模糊,才给人们充分的想象和创造空间。
由于涉及对“人”的概念的理解差异,国际学术界至今对机器人没有统一的定义,不同的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各有侧重的说法,不同国家也有各自的习惯解释。
1967年,在日本召开第一届机器人学术会议,学者们提出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机器人定义。一个是森政弘提出的定义:机器人是一种具有移动性、个体性、智能性、通用性、半机械、半人性、自动性、奴隶性等特征的柔性机器。另一方面,日本机器人之父早稻田大学加藤一郎认为:机器人是由能工作的手、能行动的脚和有意识的头脑组成的一个个体,同时具有非接触传感器(相当于人的耳目),接触传感器(相当于人的皮肤),固有感及平衡感等感觉器官和能力。日本工业机器人协会给出的定义:一种带有存储件和末端执行器的通用机械,它能够通过自动化动作替代人类劳动。
美国机器人工业协会给出的定义:机器人是一种用于移动各种材料、零件、工具和专用装置,通过可编程序动作来执行各种任务,并具有编程能力的多功能机械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采用了美国机器人工业协会的定义。
我国科学家对机器人的定义:机器人是一种自动化的机器,所不同的是这种机器人具有一些人或生物相似的智能能力,如感知能力、规划能力、动作能力和协作能力,是一种具有高度灵活性的自动化机器。而与之对应的机器人学则是一门研究机器人的设计、制造和使用的学科。
2.机器人三定律
1940年,科幻小说家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在小说中订立“机器人三定律”。阿西莫夫为机器人在程序上规定如下:(www.xing528.com)
(1)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袖手旁观坐视人类受到伤害。
(2)除非违背第一原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
(3)在不违背第一及第二原则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3.机器人能力评价指标
(1)智能(感觉和感知),即记忆、运算、比较、鉴别、判断、决策、学习、推理等。
(2)机能,是指变通性、通用性或空间占有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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