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E.Backman和GoldSmith[49]根据发射装置将着靶速度分为:最低速度;亚弹速,弹速,高弹速度和超高速,该分类方法至今仍被许多研究者使用;钱伟长[26]根据常规枪、炮的发射速度,将着靶速度分为低速、中常速和超高速;赵国志[112]在火炮发射速度范围内,将着靶速度进一步分为低速、高速和超高速,并将杆式穿甲弹对靶体的侵彻与贯彻归类于超高速穿甲研究范畴。
着靶速度作为穿甲效应研究中一重要初始状态值,其分类根据不同的方法也往往有所不同。E.Backman和GoldSmith[49](1978)根据发射装置将着靶速度分为:最低速度(0~25 m/s,通过落锤或其他试验装置获得);亚弹速(25~500 m/s,通过气枪或其他实验室装置获得),弹速(500~1 300 m/s,通过常规枪、炮获得),高弹速度(1 300~3 000 m/s,通过特种枪、炮获得)和超高速(>3 000 m/s,通过氢气炮获得),该分类方法至今仍被许多研究者使用;钱伟长[26](1984)根据常规枪、炮的发射速度,将着靶速度分为低速(0~500 m/s)、中常速(500~2 000 m/s)和超高速(>2 000 m/s);赵国志[112](1992)在火炮发射速度范围(500~2 000 m/s)内,将着靶速度进一步分为低速(<800 m/s)、高速(800~1 300 m/s)和超高速(1 300~2 000 m/s),并将杆式穿甲弹对靶体的侵彻与贯彻归类于超高速穿甲研究范畴。
本书以常规弹药/战斗部(包括普通弹丸、破片和聚能侵彻体)穿甲效应为研究对象,在E.Backman和GoldSmith分类方法基础上,将着靶速度分为低速(0~500 m/s)、高速(500~3 000 m/s)和超高速(>3 000 m/s),破片对目标的撞击应属于高速范畴。(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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