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验对象的不同,可采取不同的检验方式.淬火件的质量检验按检验产品的数量划分,可分为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全数检验及对产品逐件检验,这种检验应是非破坏性的,且检验项目和费用少。抽样检验是按事先确定的检验方案,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部分进行检验,并通过检验结果对该产品进行估计和判断。选择检验方式的原则是,既要保证质量,又要利于生产和尽可能节省工作量。
根据淬火易产生的缺陷和工件淬火后的质量要求,钢淬火后的质量检验主要有如下内容。
1.外观检查
工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麻点、烧伤以及有害的伤痕(碰伤)等。表面应清理干净,不再加工的部位(包括盲孔),不应有残盐、锈斑等。
2.表面硬度检验
工件淬火后的硬度值应大于或等于技术要求中的限值。根据不同类型的工件,表面硬度的误差范围不能超过表7-12~表7-14的规定。
表7-12 不同类型淬火件表面洛氏硬度(HRC)误差范围
表7-13 不同类型淬火件表面布氏硬度(HBS)误差范围
表7-14 不同类型淬火件表面维氏硬度(HV)误差范围(www.xing528.com)
在同一部位,硬度值低的点数超过60%时定为软点,重要零件和小件不允许有软点,大件(截面尺寸≥80mm)允许有少量软点,但每个软点的面积应在16mm2以下,并且其硬度值不低于技术要求下限5HRC。
对于全部加热、局部淬火和局部加热淬火的零件,淬硬区域尺寸范围允许的偏差如下:直径小于50mm者,允许±10mm;直径为50mm或以上者,允许±20mm。
3.变形检验
平板类工件的平面度应小于单面留磨量的2/3,渗碳件的平面度应小于单面留磨量的1/2。
轴类零件弯曲变形、其全长径向圆跳动量应小于直径磨量的1/2。
套类零件应保证每边实际磨量不小于0.1~0.15mm。
4.显微组织的检验
中碳钢和中碳合金结构钢淬火后一般应得到马氏体。由于奥氏体化温度不同,马氏体形态和大小不一样,一般分为8级。1级属于奥氏体化温度偏低,淬火组织是隐晶马氏体+细针状马氏体和体积分数不大于5%的铁素体。而8级则属于过热组织,是粗大的板条马氏体+片状马氏体。正常淬火时控制在2~4级,其组织为细小的板条马氏体+片状马氏体。
高碳工具钢和高碳低合金工具钢(包括轴承钢)正常淬火组织是均匀分布的未溶碳化物+隐晶马氏体(或少量细片状马氏体),若马氏体粗大、残留奥氏体量多,未溶碳化物减少,则属于过热组织。
高速钢淬火通常以晶粒度控制淬火质量,如钨系高速钢一般刀具为9~10级晶粒度,形状简单及要求红硬性高的刀具可控制在8~9级晶粒度,微型刀具是11级。若晶粒粗大,且有角状或网状碳化物,则属于过热组织。晶粒度检验可参考YB—77《钢的晶粒度测定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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