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工业落后,不能设计制造坦克装甲车辆。
中国军队使用坦克装甲车辆较早。1926年,奉系军阀就从法国购进了FT-17轻型坦克,组建了中国第一支坦克部队。
国民党军队于1929年3月组建的战车队,装备有18辆英国“卡登-洛伊德”超轻型坦克和若干辆装甲汽车。1933年6月,从英国购进32辆“维克斯”轻型坦克,将战车队扩编为战车营。此后,又从德国购进了Ⅰ型轻型坦克,从意大利购进CV33超轻型坦克。1937年7月,战车营在南京扩编为装甲兵团。1938年1月,根据抗日战争需要,国民党政府从苏联购进100辆T-26坦克,并以这些坦克为基础,将装甲兵团扩编为陆军第200师,全师共有苏联、意大利生产的坦克160辆。到1947年,国民党装甲兵部队共有各型坦克1 700余辆,其中以美制M3、M4坦克居多。当时在上海、天津、沈阳等地设有战车修理厂,负责修理美、日式坦克。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战争中,利用缴获国民党军队的坦克和其他装甲车辆组建了人民装甲兵部队。(www.xing528.com)
1945年12月,东北人民自治军在沈阳郊区马家湾子建立了全军第一支坦克队——东北坦克大队。全队约30人,1辆坦克,开创了人民军队坦克兵的历史。其后,晋冀鲁豫坦克队、华东坦克队和晋察冀坦克区队相继成立。
随着解放战争的发展,人民装甲兵不断发展壮大。1946年7月,东北坦克大队改称战车大队。1947年10月,战车大队扩编为战车团,有20辆坦克,10辆牵引车,40多辆装甲车和汽车。辽沈战役结束后,以战车团为基础进行扩编,并组建东北野战军特种兵战车指挥所,装备有87辆坦克、106辆装甲车、150辆汽车。1949年2月,以战车指挥所为基础,组建第四野战军特种兵战车师,共有120辆坦克,143辆装甲车以及370辆各种汽车、工程车。其后,华东战车团、华北战车团、第二野战军战车第3团、第三野战军战车师也相继组建完成,均拥有相当数量的坦克、装甲车和汽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人民解放军装甲兵部队拥有坦克410辆、装甲车367辆。
装甲兵部队在组建过程中,修理工厂列为部队建制,如东北战车大队、战车团、战车指挥所至战车师均辖有坦克修理工厂,并逐步由换件修理发展到小件自制、部件修复,修理质量也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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