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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

时间:2023-06-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施工单位有以上规定第④项、第⑤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如下:

1.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①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说明的。

② 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③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④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⑤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以上规定第④项、第⑤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检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②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③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④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 000 元以上5 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②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www.xing528.com)

③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④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⑤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⑥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⑦ 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 日以上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 元以下罚款:

①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② 过失引起火灾的。

③ 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④ 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⑤ 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3. 施工现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 000 元以上2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① 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② 未按规定要求储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③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④ 安排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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