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④ 货运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托运人违反包装的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d.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货运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 货运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② 货运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
③ 货运合同是诺成合同。
④ 货运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
货运合同的收货人和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同一人。在第三人为收货人的情况下,收货人虽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但却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
2. 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① 求偿权。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② 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托运人违反包装的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www.xing528.com)
③ 留置权。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运人的义务
① 运送货物的义务。
② 及时通知提领货物的义务。
③ 按指示运输的义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④ 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义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a.因不可抗力。b.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c.合理损耗。d.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⑤ 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的义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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