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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要约与承诺解析

时间:2023-06-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② 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②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建设工程合同的要约与承诺解析

1. 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是指讨价还价的整个动态过程和静态协议。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内容主要内容达成了合意。合同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 存在两方以上的订约当事人。

② 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 要 约

《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 内容具体确定。

②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邀请

要约的邀请与要约的区别详见表4.1。

表4.1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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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约的法律效力

① 生效的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投标文件,自到达招标人起生效。

② 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要约人如果在要约中定有存续时间,受要约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要约人。

③ 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 承 诺

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②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③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④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做出。

(1)承诺的生效

承诺的时间是指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时,承诺发生法律效力。承诺不需要通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2)承诺的撤回

所谓承诺撤回,指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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