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为了实现完成建设工程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与其他合同相比,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 合同客体的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或者任务,而建筑活动产出的建筑产品除了与其他产品一样具有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5 项质量特征外,还具有与一般产品不同的特征,如建筑产品形成之后,是一个与土地相衔接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异地交换,每件产品都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同时又影响着周围的景观,这些都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与普通合同不同的法律特征。
2. 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工程建设技术含量较高,社会影响很大,所以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资格有严格的限制,只有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的单位,才具有签约承包的能力。任何不具有签约资格的个人和其他单位不得承包建设工程。
3. 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工程建设周期长,专业技术性强,涉及因素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非常复杂,仅有口头约定不足以固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4. 合同监督管理的特殊性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本身具有的特殊性,国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也十分严格。如工程承发包双方的资质要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部分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还须经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生效等。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特点:(www.xing528.com)
① 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合同主体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双方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来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
③ 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是合同主体协商一致的结果,是通过合同条款来体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 法律对依法成立的合同有约束力。
合同订立原则:
① 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② 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原则。
③ 公平原则。
④ 诚实信用原则。
⑤ 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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