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保护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成果的重要法律制度,它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而诞生,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措施。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种保护智力成果的法律制度,其保护对象十分广泛,其内涵、外延也随着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不断拓展。
1.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① 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② 专有性。
③ 地域性。
④ 期限性。
2. 知识产权的内容
(1)版权法律制度
版权法律制度即著作权法律制度。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人身权是指与作者本身密不可分的权利,又称精神权利。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是指作者对于自己所创作的作品享有使用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也称经济权利。它是指以复制、表演、广播、出租、展览、发行、放映、摄制、信息网络传播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www.xing528.com)
(2)专利法律制度
受专利制度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专利制度就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专利法》的实施,借助授予发明创造以专利权来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从而促进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
(3)商标法律制度
商标法是国家对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 年。有效期限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过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 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 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所有权可以转让。转让形式有两种:一为合同转让;二为继承转让。无论何种转让都必须依法办理转让手续。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还可以通过合同方式允许他人有偿使用注册商标。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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