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地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接地。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电气设备外壳宜接地;交流电气设备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但要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稳定性;直流电路中,不应利用自然接地体作电流电路的接地线或接地体。
②接地电阻。设计接地装置时,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因素,保证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③接地距离。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用一个总接地体,但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应与防雷接地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
④中性线。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中,装设能迅速自动切除接地短路故障的保护装置;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中,装设迅速反映接地故障的信号装置,必要时可装设延时自动切除故障装置。
(2)防静电接地要求
①可靠连接。车间内每个系统设备和管道应可靠连接,接头处接触电阻小于0.03Ω。
②接地连接。车间内和栈桥上等平行管道,相距约10cm时,每隔20m要互相连接一次;相交或相距近于10cm的管道,应互相连接,管道与金属构架相距10cm处要互相连接。
③气体场所接地。气体产品输送管干线头尾部和分支线处都应接地;贮存液化气体、液态氮氢化合物及其他有火灾危险的液体贮液罐,贮存易燃气体贮气罐等都应接地。
(3)特殊设备接地要求(www.xing528.com)
①接地体。一般电气设备应单独接地体,与设备距离不大于5m,接地体电阻不大于10Ω,可与车间接地干线相连。对测量高频电源波形和其他参数的电子设备,宜独立接地,与车间接地干线距离不小于2.5m。
②中性接地。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供电的电弧炉设备,外壳及炉壳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中性点接零系统供电的电弧炉设备,外壳和炉壳应采用接零保护。
③高压接地。高压试验室接地网接地电阻1~4Ω,冲击设备应有独立接地网并自成回路,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2.接地范围
①按电压等级划分。1kV以上电气设备应保护接地,变压器或发电机中性点无须直接接地;1kV以下电气设备,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电网中,应采用保护接地;中性点直接接地电网中,应保护接零,如没有中性线也可保护接地。
②按变压器与发电机划分。同一台发电机、变压器,或由几台发电机、变压器同一母线供电低压线路,只能采用一种保护方式,不可部分保护接地、部分保护接零。因接地接零混合时,当保护接地设备绝缘击穿时,因接地电阻影响,短路电流减小,保护开关不能动作,此时变压器中性点电位上升,使同系统中用接零保护的电气设备外壳带电非常危险。
3.电气装置中必须接地部分
电机、变压器、断路器、其他电气设备金属底座、外壳;断路器、隔离开关等的操作机构;配电盘与控制盘的柜架;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线圈;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电力电缆金属外皮;电缆终端头金属外壳;导线的金属保护管;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线路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有架空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配电线路构架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避雷针、避雷器、避雷线及各种过电压保护间隙。
4.电气装置中不需接地部分
安装在已接地金属构架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盘和控制盘电气测量仪表、继电器低压电器外壳;控制电缆的金属外皮;额定电压220V及以下蓄电池金属支架;干燥场所,AC 127V及以下、DC 110V及以下电气设备外壳;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干燥房间内,AC 380V及以下、DC 440V及以下电气设备外壳,维护人员可能触及电气设备外壳和接地物件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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