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符合水的自然规律,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定的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目前在国务院法制办及有关部委的支持下,《太湖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太湖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效地推动太湖流域的水资源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因此需要在流域管理体制中明确流域关键性水利枢纽应由流域机构直接管理。
推进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符合水的自然规律,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定的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流域管理机构要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又要强化流域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承载力的约束,需要有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权威高效的流域管理体制作保障。我们建议成立由水利部等中央部委、太湖流域各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用水户代表参加的太湖流域管理协调委员会,搭建流域水事协商与协调的平台,推动流域规划、治理、调度以及流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污染防治重大事项的协调,通过议事、协商,推进流域、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目前在国务院法制办及有关部委的支持下,《太湖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太湖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效地推动太湖流域的水资源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针对近年来引江济太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例如引水调度与望虞河东西两岸沿河闸站的运用直接相关,望虞河东岸相连的是地势相对较低的阳澄淀泖区,共有口门建筑物39座,这些口门的分流直接影响长江水入太湖的效率,同时会使西岸污水更多地进入望虞河,影响引水效果。由于目前流域机构太湖局并不负责望虞河东岸口门的直接调度,而且引江济太期间望虞河东岸口门屡屡发生不按照流域统一调度,大量引走长江清水的情况。因此需要在流域管理体制中明确流域关键性水利枢纽应由流域机构直接管理。(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