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功能区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水功能区划的目的是明确特定水域的功能,更好地适应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要求。另外,对水功能区的管理还停留在对水质目标的保护和管理上,很不全面。据统计,现行的排污收费标准仅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成本的50%[3],低于污水处理成本,排污单位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积极治理,很难实施有效管理。配套设施和技术水平落后。
(1)水功能区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水功能区划的目的是明确特定水域的功能,更好地适应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要求。但目前环保部门实际执行的排放浓度管理,未与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挂钩,结果是每个生产单位都达标排放,而累计污染物排放总量早已超过了水体的纳污能力。另外,对水功能区的管理还停留在对水质目标的保护和管理上,很不全面。
(2)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排污收费标准偏低。目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还不能满足需处理污水量的需求,同时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排污收费标准偏低又严重影响了处理能力的发挥。据统计,现行的排污收费标准仅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成本的50%[3],低于污水处理成本,排污单位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积极治理,很难实施有效管理。
(3)排污收费制度执行不到位,处罚力度低。主要表现为:对排污收费的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完善,收费随意性较大,“以物抵费”现象严重;当环境监管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时往往难以严格执法,对超标排放能不处罚就不处罚;因缺少有效监督,超排污水、偷排污水现象普遍;也存在排污费被有关部门挤占、挪用、非法使用,未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的现象。(www.xing528.com)
(4)配套设施和技术水平落后。从排污申报到排污监测,从排污费征收到管理与使用,均牵涉到电脑程序操作、网络技术、监测仪器等高科技手段的运用。由于这些仪器的昂贵与技术的复杂,致使在设备的配套与使用上都存在一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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