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个案例区中,多年平均人均水资源量变化在178~516m3之间,其中新乡最高,邯郸最低;多年平均亩均耕地水资源量变化在144~1052m3之间,其中北京最大,朔州最小。与多年平均值相比,除新乡外,2004年人均、亩均水资源量均小于多年平均值(表6.6)。
表6.6 各案例区单位水资源量与用水量指标
注 根据省级行政区水资源公报汇编和海河流域水资源公报计算得到。其中,人均、亩均水资源量系指人均、亩均占有的当地产水量。
2004年人均用水量变化在108~667m3之间,亩均灌溉用水量变化在222~1346m3之间(表6.6)。人均、亩均用水量的大小主要由案例区气候特征、经济用水结构和用水效率决定,其中气候起主导性作用。(www.xing528.com)
对比各案例区人均、亩均耕地水资源量与人均、亩均耕地用水量可见,8个案例区综合单位用水量大于单位水资源量,水资源总体短缺,其中仅长治的单位水资源量大于单位用水量,反映出长治气候凉爽、水资源相对丰富的特征;朔州单位用水量与单位水资源量基本持平;而其余案例区当地水资源紧缺,特别是德州、北京和邯郸,单位水资源量不足单位用水量的65%,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已严重过载。
2004年海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平均为183m3/万元,8个案例区变化在81~409m3/万元之间,若以万元GDP用水量作为衡量用水效率的指标,北京综合用水效率最高,新乡用水效率最低(表6.7)。万元GDP用水量除北京、长治和唐山低于海河流域平均值外,其他均大于海河流域平均值。从各行业看,农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最高,第三产业最低。朔州的第一、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为各案例区最大,用水效率较低。
表6.7 2004年各案例区的万元增加值用水指标 单位:m3/万元
注 由各案例区统计年鉴与水资源公报数据计算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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