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作为一种基础性资源,具有价值的特性是毋庸置疑的,自然资源地租论、劳动价值论、边际效用论等观点都有助于水资源价值内涵的界定。总体来讲,水资源价值的内涵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稀缺性、资源产权、劳动投入和使用功能。
3.3.1.1 稀缺性
对于水资源价值的认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水资源稀缺性的逐步加剧(水资源供需关系的变化)而逐渐发展和形成的,呈现从无到有、由低向高的演变过程。
人类社会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历史,就是人类社会认识自然环境、适应自然环境和改造自然环境的历史。众所周知,作为人类直接生活资料的水资源,人们对其开发利用的历史十分悠久,古今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具有显著差别。在远古时代,人们依水而居,利用水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服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新的技术的发现,人类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能力不断增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种类和范围不断扩大。一般认为,20世纪60年代是对水资源价值认识的分界点,之前,受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影响,一直认为水资源是对社会有用的自然力和自然物质的储备,可以直接取自自然界,并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在这一阶段,人类认识不到水资源的自然再生需要一定的条件,认识不到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更认识不到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经济的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将可能超过水资源的自然承载能力。因而,在水资源价值的认识上,那时认为天然水资源是没有价值的。由于人类开发利用的水资源量相对地球上的水量较少,水在当时并没有成为人们生产生活及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仅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并未当作资源对待。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生产生活空间日渐扩大,人们对水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要满足人类饮用、农业灌溉、航运等各种用途,水的天然时空供给和人类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也逐渐体现出来,于是,人们开始大规模地开发利用水,对天然水系统加以改造。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日益增强,人类对水的需求日益扩大,开发利用水体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同时水的有限性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
工业革命以后,人类社会的迅速发展,世界人口的急剧增加,使人们对水的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水的供给开始不能满足需求,在世界部分地区,水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这时人们才真正认识到水资源的价值及其重要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观念逐步被稀缺性取代,人们开始重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和保护,不仅认识到开发利用的水资源的价值,也认识到天然水资源的巨大价值,以及水资源赋存环境的重要价值。
因此,资源价值首要体现的是其稀缺性。水资源价值的大小也是其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的稀缺性的体现。
3.3.1.2 资源产权
早期“资源无价”的理论导致对水资源的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和浪费使用。事实上,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人们忽略了水资源的资产属性,忽略了我国水资源的所有权主体——国家,使得水资源进入使用环节时缺少了权属交换这个中间过程。(www.xing528.com)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九条明确规定,水流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以上表明,国家所有即国家对水资源拥有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水资源即使用权的转让,需支付一定的费用,这是国家对水资源所有权的体现,这些费用也正是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所有权及其所包含的其他一些权利(使用权等)的转让的体现。因此,国家作为水资源的产权所有者,与需求者构成了水资源交换的买卖双方,实现水资源价值转移的过程。产权是经济运行的基础,是交易的基本先决条件。
3.3.1.3 劳动投入
稀缺性和产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水资源交易和配置的必要条件。但在水资源的调查、生产和流通等过程中,也不能否认其包含在水资源价值中的劳动价值,即劳动和资金的投入。这是天然水资源价值和已开发水资源价值的根本区别。若水资源价值中包含了人类的劳动和资金的投入,则其为已开发的水资源;若没有人类劳动的投入,其为天然资源,但同样有价值,包括资源稀缺性和产权所形成的价值。
对于水资源价值中的劳动价值,主要是指资源所有者为了在交易和开发利用中处于有利地位,对其所拥有的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摸底,这样必然在资源价值中拥有一部分劳动价值。对水资源来讲,主要是水文监测、水利规划、资源保护等各种前期的投入。
3.3.1.4 使用功能
水资源使用功能价值主要体现在水资源经济服务功能价值与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是从水资源效用的角度体现的价值。
以上是对水资源价值内涵的认识。对于不同的水资源来讲,特别是对于不同时间和空间上的水资源,它们的价值所包含的内容会有所不同。如对于未经开发利用的水资源,其中的价值有可能仅仅是产权或极少一部分劳动价值。在水资源丰富地区,其稀缺性不明显,稀缺性体现的价值就会很小。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其价值就包括稀缺性、产权和劳动价值。在洪水季节水不仅没有表现为资源的稀缺性,反而给人类带来灾害,因而洪水不是资源,但经人类的调蓄可以成为资源。在枯水季节,水资源的稀缺性可能较高,所体现的价值量也可能很大。因此,对于不同的水资源及其价值的认识,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评价水资源价值(图3.2)。
图3.2 水资源价值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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